行政诉讼有多难,走过的人才知道。程序壁垒高、举证责任重、行政部门强势——这三座大山压下来,很多当事人一审二审走完,已经精疲力竭。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杨念平,硬是把三个案子一路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杨念平律师自2008年以来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超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企业厂房征收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
在行政法领域,杨念平律师的身份远不止于一名执业律师。2018年,她入选《中国法律年鉴》推荐的中国当代百位优秀律师;2020年,她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聘为兼职导师。她曾积极参与《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连续两年受邀担任“中闻杯”全国大学生行政法模拟法庭大赛评委。这些身份与职位呈现出一位行政律师从实务到理论、从个案到提出立法建议的完整专业积淀,也昭示杨念平律师代理全国案例的深厚实践经历。
山东省高某等4户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履行行政协议案
2010-2011年,山东村民高某等人与管委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2017年管委会开始给村民回迁安置结算,出具《xx村回迁楼结算明细》,单方面变更了原协议中关于超出面积、公摊面积、楼层差价等约定。高某等人不服,诉至法院。德州中院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山东省高院二审维持。
杨念平律师团队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院裁定提审本案并中止原判决执行,提审后双方协商结案,全部协议内容得以履行。本案体现了行政诉讼从“程序驳回”到“实体审查”再到“实质化解”的完整过程。该案对于企业厂房征收中常见的补偿协议履行争议,同样具有重要的参照价值——行政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征收方不得事后单方变更核心条款。
吉林省金某诉县人民政府履行行政协议案
2019年,吉林省金某因棚改项目与县人民政府、开发商签订两份补偿协议后,县政府及开发商拒绝履行。金某先提起民事诉讼被驳回,再提起行政诉讼又被省高院认定协议无效,两轮诉讼均告失败,陷入“走投无路”的绝境。
杨念平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确定案件核心焦点,确定行政协议纠纷的诉讼路径,果断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此案。重审期间,经过法院调解,双方重新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款显著提升。该案庭审规格极高,由5位法官组成合议庭,当地各级公检法司、律协成员、高校法学教授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200余人旁听庭审。庭审规格之高,在行政审判中实属罕见。最终,法官采纳了杨念平律师观点,确认案涉行政协议有效,为当事人维护权益筑牢了法律基础。
广西贵港梁某国土房屋拆迁案
梁某通过合法交易获得土地并建有住宅,但因历史原因未取得完整的产权证照。2013年房屋被纳入高铁站前广场项目征收范围,因未能达成补偿协议,住建委以无证为由认定为违建,当地区政府直接强制拆除。
房屋没了,但权益要维护,官司还得打。杨念平律师代理此案后,紧扣《行政强制法》的法定程序,指出强拆行为无违建认定、未催告、无执行决定等程序违法,促成法院确认强拆违法。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行申5424号裁定书中明确指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征收补偿。
这一裁判,为全国范围内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提供了获得公平补偿的法律依据。对于企业厂房征收而言,这一规则尤为重要——大量早期入驻工业园区、开发区建厂的企业,常因规划审批手续不完备而面临“以拆违代征收”的困境,最高院的这一裁判为企业厂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杨念平律师的办案风格,从来不是被动应对,而是主动塑造规则。从行政协议纠纷的程序突围,到行民交叉困局的再审破局,再到无证房屋的“正名”之战,三个最高院案例,三种不同的法律难题,背后贯穿着同一条主线:以专业判断力找准突破口,以程序执行力打通救济通道,以规则塑造力影响更广泛的法治实践。
“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始终是杨念平律师的理念。

此前,杨念平律师被《方圆律政》评为拆迁律师界的“花木兰”,亦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她以“甘当依法治国铺路石”为追求,长期深耕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她所带领的律师团队连续多年获得在明律所“年度十大经典案例”“年度十大优秀案例”等荣誉。未来她将继续深耕行政领域,为更多委托人和企业主守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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