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核心依据
1、市级基准文件:吉市政函〔2024〕92号(2024年9月实施,全市统一区片综合地价,有效期3年至2027年)
2、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直接执行区片综合地价;房屋、院墙、果树等地上物单独评估补偿
3、分配规则:土地补偿费占20%(村集体留存),安置补助费占80%(发放给被征地农户)
二、宅基地土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建设用地标准)
1.城区各区分档(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统一价)
| 区域 | 建设用地(宅基地)基准单价 | 折合每亩 | 适用村镇 |
|---|---|---|---|
| 船营区、昌邑区核心近郊 | ≥160元/㎡ | 约10.67万元/亩 | 周边城郊村(如沙河子、晓光村等)吉林市船营... |
| 龙潭区、丰满区近郊 | ≥70元/㎡;项目奖励后380元/㎡ | 基础4.67万,打包25.3万 | 天太村、阿什村、四合村等(丰满区项目含补贴奖励)吉林市龙潭... |
| 远郊乡镇(永吉、舒兰、磐石、蛟河、桦甸) | 40–70元/㎡ | 2.67–4.67万元/亩 | 各乡镇农村宅基地 |
补充:丰满区征地项目普遍执行打包380元/㎡(两费180元+政策性补贴200元),仅限按期签约农户;未按期只按70–160元/㎡基础价发放
2.未利用地(院内空地、荒院)
按同片区宅基地地价50%计算补偿三、宅基地上房屋补偿(重置成新价,评估定价)
房地分开补偿,房屋只算建筑成本折旧,不含土地价值,2025–2026征收项目通用区间:
1、砖混楼房(2层及以上):2000–2600元/㎡×成新率(新房90%-100%,旧房逐年递减)
2、砖木平房:1500–2000元/㎡
3、土木/草房:600–1000元/㎡
4、简易仓房、偏厦:400–800元/㎡
地上附属物单独补偿(评估)
院墙、大门、水井、化粪池、果树、温室、畜禽棚、水泥地面、地窖等逐项计价;青苗仅针对院内菜地补偿。
四、搬迁、安置补助固定标准(全市通用)
1、搬迁费:一次性每户400元(货币/产权调换均发放)
2、临时安置费(含采暖补贴):6元/㎡/月,按房屋确权建筑面积发放,直至交付安置房/付清货币补偿款
3、异地自建安置:部分乡镇额外给予2万元每户配套补助
五、两种安置方式(二选一)
方式1:产权调换(主流,不再批新宅基地)
原有套内面积无偿上浮10%,上浮不足9㎡按9㎡算,原面积+上浮面积不补差价
安置房土地等级低于原宅基地一档,再无偿增加5%(最低5㎡)
户型保底:一室≥40㎡、两室≥54㎡、三室≥69㎡;选更大户型超出部分按2000元/㎡补差价,低保户免差价方式2:货币补偿
总货币=宅基地土地补偿(区片地价×占地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附属物+搬迁安置费+签约奖励
六、签约奖励(各区项目单独设置)
1、丰满区:宅基地打包补贴200元/㎡,逾期取消
2、船营/龙潭:按期签约给予5%–15%总补偿款奖励,以征收公告方案为准
3、账外地、院外机动地额外140元/㎡签约奖(仅承包耕地)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法定必加,不计入区片地价)
征地单位单独列支社保资金,符合条件农户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得用土地补偿抵扣社保个人缴费。
八、举例测算(丰满区近郊宅基地,100㎡占地面积,60㎡砖木平房)
1、土地补偿:100㎡×380元/㎡=38000元
2、房屋补偿:60㎡×1800元×0.9(9成新)=97200元
3、附属物、院墙果树:预估12000元
4、搬迁+6个月安置费:400+60×6×6=2560元
合计基础补偿约14.98万元,不含社保
九、重要注意事项
补偿以不动产权证、宅基地确权档案为准;违建、超占面积只补偿建筑材料,无土地补偿
各区每个征地项目会单独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具体单价以项目公示为准(区级可上浮打包补贴)
对评估结果不服,10日内可申请复核、专家鉴定
全市执行“先补偿、后搬迁”,补偿款足额到位后方可拆除房屋
吉林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房屋拆迁维权程序不一样,必须按「协商→评估异议→方案听证→协调裁决→复议→诉讼」法定顺序走,跳过前置程序法院会直接驳回。
一、先分清:补偿不合理常见情形(提前固定证据)
1、宅基地区片综合地价低于吉市政函〔2024〕92号标准,土地补偿单价偏低;
2、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过低、漏算装修、院墙、果树、仓房、地窖等附属物;
3、无证历史唯一住房直接按违建只补残值,不参照合法房屋标准;
4、不提供产权调换、不给过渡安置费、搬迁费、采暖补贴;
5、未公示征地批文、补偿方案、区片地价,程序违法;
6、以不签字威胁降低奖励、逼签、断水断电、违法强拆;
7、安置面积缩水、上浮10%政策不落实。
必存证据清单(全部纸质/拍照留存,EMS邮寄留底)
宅基地证、确权档案、户口本、房屋照片/视频、评估报告、补偿方案公告、征收工作人员谈话录音、同类村民补偿单据、征地红线图、政府公示文件。
二、分阶段法定维权步骤(按时间先后,一步不能少)
阶段1: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期(公告30日内,最早维权窗口)
征地前必须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不少于30天。
1、提交书面异议书
向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书面提交,写明地价、房屋补偿、安置哪里不合理,附证据,EMS邮寄保留回执。
2、申请听证会(关键)
本村过半数被征收人书面联名申请,政府必须组织听证,听证记录会作为修改补偿方案依据;听证后可要求上调补偿标准、完善安置政策。
只个人申请一般不开听证,尽量联合村民一起提交。
阶段2:评估价格偏低,10日内走复核+专家鉴定(针对房屋评估)
拿到分户评估报告起10个工作日内,超期丧失异议权:
1、复核评估:书面寄给出具报告的评估公司,列明漏项、单价过低、成新率核算错误等,要求重新测算;
2、专家鉴定:收到复核结果仍不服,再10日内向吉林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鉴定认定评估存在错误,评估机构必须重新出具补偿报告。
阶段3:协商不成,征收方未签协议下达《补偿安置决定》(集体土地专属前置程序)
无法达成协议,政府会作出书面补偿决定并公告,此时走协调+裁决(起诉必经前置,不做不能打官司):
第一步:申请县级政府协调
收到补偿决定60日内,向区/县政府提交《协调申请书》,请求重新核算宅基地地价、房屋补偿、调整安置方案;
第二步:协调不成,15日内申请省级政府裁决
协调无果,向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请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裁决会审查区片地价、房屋补偿、安置是否合法,可撤销不合理补偿标准。
阶段4:对裁决/补偿决定不服,行政复议(60日内)
收到裁决书、补偿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向吉林市政府复议;
省政府裁决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或复议;
复议诉求:确认补偿标准违法、撤销补偿决定、责令重新制定公平补偿方案。
阶段5:最终司法兜底:行政诉讼(6个月起诉期限)
1、未走协调裁决直接起诉:法院不予立案;
2、流程:协调→裁决→复议→起诉;
3、管辖法院:不动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各区人民法院);
4、诉讼请求:
确认征地补偿标准违法;
撤销《补偿安置决定》;
判令政府依法重新评估、足额补偿;
存在违法逼签、强拆的,一并主张行政赔偿。
三、同步辅助投诉渠道(仅补充,不能替代法定程序)
1、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反映补偿过低、程序违规、逼签问题,热线转属地规自局、乡镇政府督办,但无强制改补偿效力,仅留投诉记录;
2、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投诉
吉林市/区县自然资源局,专门监管征地地价、宅基地征收程序违法;
3、纪委监委举报
存在工作人员克扣补偿、胁迫签字、权钱交易、违规降低补偿标准等违纪行为,提交书面举报;
4、信访渠道
区县信访局递交书面材料,但信访不中断复议、诉讼时效,不能以信访代替法律程序。
四、重点法律底线(征收方不能违反,可直接作为维权理由)
1、《土地管理法》:征收宅基地必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吉林现行区片综合地价吉市政函〔2024〕92号,宅基地土地补偿不得低于文件标准;
3、房地分开补偿:土地归区片地价,房屋、附属物单独重置评估,不能捆绑压低总价;
4、三种安置方式农户有权任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异地批宅基地自建;
5、严禁断水、断电、堵路、骚扰逼签,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可单独起诉赔偿;
6、必须先足额发放补偿款、落实安置房,再搬迁,“先补偿、后搬迁”是法定强制要求。
五、实操避坑提醒
不要随意签空白协议、口头承诺全部无效,签字即认可补偿,后续维权难度极大;
所有书面申请、异议、协调材料一律用EMS邮寄,封面写明文件名称,保存快递单、签收记录;
严格卡死时效:复核10日、协调60日、复议60日、诉讼6个月,超期直接丧失胜诉权;
不要采取堵路、对抗、信访滞留等过激行为,容易触犯治安管理,合法书面程序才受法律保护;
涉及无证老宅:准备村委会证明、老航拍图、水电费单据、邻里证言,申请联合认定为历史合法住房,按完整标准补偿。
六、快速行动步骤总结(按顺序执行)
1、收集全部权属、评估、公告证据;
2、方案公示期提交书面异议+联合村民申请听证;
3、评估价低:10日内复核→专家鉴定;
4、谈不拢收到补偿决定:先向区政府协调→省府裁决;
5、对裁决不满:60日内行政复议;
6、复议仍不合理: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阶段:征收启动・报批前前置程序(全部做完才能上报征地审批,缺一步即程序违法)
第1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正式启动)
1、发布主体:区/县人民政府
2、张贴地点:乡镇公示栏、村委会村务栏、各屯村口、区政府官网同步公示
3、公示时长: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载明内容:征地红线范围、公共利益征收目的、现场调查时间、冻结告知(预公告发布后,禁止新建、翻建、扩建房屋、种树、分户迁户口、工商注册,抢栽抢建一律不予补偿)
5、农户维权要点:拍照录像留存完整公告、红线图,核对自家宅基地是否在征收范围内
第2步:拟征收土地现状全面调查(宅基地补偿基数来源)
区自然资源局联合乡镇、村委会入户实地勘测,针对宅基地逐项登记:
1、土地:宅基地占地面积、院空地、权属、是否确权发证;
2、房屋:层数、结构(砖混/砖木/土木)、建筑面积、装修、建成年限;
3、附属物:院墙、大门、仓房、地窖、水井、果树、畜禽棚、水泥地面、菜园青苗;
4、流程要求:每户现场核对调查表、本人签字确认;拒签的全程录像、公证留存;调查结果全村公示≥5个工作日。
维权:数据不符当场拒签,书面提交异议,不认可漏项、少算面积。
第3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政府组织、村民代表、村集体、利害关系人共同参与;
2、排查补偿标准、安置、强拆、社保等矛盾风险,出具完整稳评报告;
3、稳评报告是征地报批必备材料,无稳评不能上报征地申请。
第4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30日(核心补偿文件)
1、编制部门:区政府统筹自然资源、财政、人社、农业农村;
2、方案明确内容(宅基地重点):
区片综合地价(宅基地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吉市政函〔2024〕92号);
房屋重置成新评估规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签约奖励;
两种安置方式:产权调换安置房/纯货币补偿;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社保资金标准;
3、公示要求:全村张贴+官网公示,公示期30天,全程接受村民书面意见。
第5步:村民提异议+申请听证(重要维权窗口期)
30天公告期内,村民可书面提交补偿不合理异议;
本村半数以上被征收农户联名申请听证,政府必须组织听证会;
听证记录、村民意见要纳入方案修改依据,听证后重新公示修改后的补偿方案;
仅个人申请一般不开听证会,建议联合村民统一提交书面听证申请(EMS邮寄留回执)。
第6步:宅基地权属、补偿登记
公告期内,农户携带:宅基地证/确权档案、户口本、身份证、房屋相关证明,到乡镇征收办办理补偿登记;
逾期不登记,补偿直接按前期现场勘测表为准,不再重新上门核对。
第7步:房屋分户评估(宅基地专属环节)
评估机构由村民协商选定,协商不成抽签确定;
入户丈量房屋、附属物,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收到报告10个工作日内可书面申请复核;复核不服再10日内向吉林市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超期丧失异议权。
第8步:协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两种协议:货币补偿协议/产权调换安置协议;
协议写明:土地补偿、房屋补偿、附属物、搬迁安置费、奖励、安置房面积、交房时间、付款节点;
法定底线:补偿资金足额专户存储到位,方可签约报批,不允许先拆后补;
维权红线:不签空白协议、不采信口头承诺,所有补偿标准写进书面合同。
第二阶段:征地逐级报批(无批文征收全部违法)
第9步:区政府整理全套材料上报征地审批
报批材料包含:预公告、现状调查表、稳评报告、补偿安置方案、听证记录、签约协议、足额资金证明、社保落实方案、勘测定界图等。
审批权限划分(吉林市现行):
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大面积农用地:上报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审批;
普通农村宅基地、一般集体建设用地:吉林市政府审批(省政府授权委托)。
第10步:取得正式《征地批复文件》
只有拿到省级/市政府征地批文,征收行为才具备合法效力;无批文实施占地、拆房属于违法占地、违法强拆。
第三阶段:征地批复后・正式实施征收
第11步:发布正式《征收土地公告》(批后公告)
批文下达10个工作日内,区政府在全村张贴、官网公示,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复文号、征收范围、补偿安置方案、签约腾退期限。
第12步:足额发放补偿款、落实社保与安置
货币补偿:按协议约定一次性/分期打入农户银行卡;
产权调换:明确安置房位置、户型、交付时间、过渡费按月发放;
人社部门同步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社保资金单独列支,不得抵扣房屋土地补偿款。
第13步:未达成协议,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多次协商无法签约的,区政府依据法定补偿标准、评估报告作出书面补偿决定并送达农户,载明:
各项补偿明细、安置方式、腾退期限;
救济途径: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阶段:逾期不搬迁・司法收尾程序(严禁行政直接强拆)
第14步:司法强制执行(唯一合法强拆途径)
农户收到补偿决定,到期既不复议、不起诉、又拒不交出宅基地房屋;
区政府向不动产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定书》;
法院审查通过后,由法院组织依法拆除;
征收部门、乡镇无权直接强制拆房、断水断电逼迁,自行强拆属于行政违法,可起诉索赔。
一、全程关键时间节点(维权时效,错过无法补救)
1、预公告:≥10个工作日;
2、补偿安置方案公示:30天(提异议、听证窗口期);
3、评估报告异议:签收起10日内复核,复核后10日内专家鉴定;
4、收到《补偿安置决定》:60日行政复议、6个月行政诉讼;
5、征地报批前必须完成:调查、稳评、公告听证、签约、资金到位。
二、农户自查:征收程序违法常见情形(可直接维权)
1、未发预公告、未做现场勘测、无稳评直接谈补偿;
2、补偿方案公示不足30天、拒绝村民听证申请;
3、未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口头定价、打包压低房屋补偿;
4、未取得征地批复就要求腾房、拆除房屋;
5、补偿资金未专户足额存储,要求先搬迁后打款;
6、停水、停电、堵路、威胁逼迫签字;
7、未作出补偿决定,直接上门强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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