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依据
核心文件:
1、内政办发〔2023〕92号(内蒙古新一轮区片地价)
2、乌政办发〔2024〕24号(乌海统一附着物、建设用地补偿细则,全市海勃湾、乌达、海南三区通用,2024年执行至今未更新)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建设用地修正系数核算占地补偿;整体补偿=宅基地土地补偿+住宅房屋重置成新价+地上附着物+搬迁安置补助+失地农牧民养老保险
一、乌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宅基地占地补偿基准)
区片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修正系数:0.85
分配比例:土地补偿费20%归村集体,安置补助费80%发放给被征地农户(乌海统一执行)
| 区域划分 | 区片地价(亩) | 折合每平米 | 适用范围 |
|---|---|---|---|
| Ⅰ类区(海勃湾城区近郊) | 43852元/亩 | 约65.8元/㎡ | 海勃湾区城郊所有村落、滨河周边农区 |
| Ⅱ类区(乌达全域+海南城区周边) | 35600元/亩 | 约53.4元/㎡ | 乌达区全部农村、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城区附近 |
| Ⅲ类区(海南偏远乡村) | 27900元/亩 | 约41.8元/㎡ | 海南区南部偏远牧区、乡村 |
宅基地占地实际补偿
宅基地补偿金额=区片地价×0.85
1、海勃湾近郊:约3.73万元/亩
2、乌达、海南近郊:约3.03万元/亩
3、海南偏远乡村:约2.37万元/亩
区片地价不含房屋、院墙、水井、果树、搬迁费、装修、社保,单独另行补偿。
二、农村住宅房屋重置成新补偿(乌海官方指导价,按年限折旧)
出自乌海市政府官方附着物标准文件
| 房屋结构 | 基础补偿单价 | 详细说明 |
|---|---|---|
| 二层及以上砖混楼房 | 1350元/㎡ | 现浇屋面、完整水电、层高3米 |
| 单层砖混平房(主流自住) | 1200元/㎡ | 砖墙体、水泥地面、预制屋面 |
| 砖木瓦顶房屋 | 950~1100元/㎡ | 土砖木混合瓦房 |
| 土木土坯旧房、简易房 | 450~700元/㎡ | 老旧土房、无完善围护结构 |
补充:室内地板、吊顶、厨卫装修、瓷砖另行评估加价;无证自建偏房、彩钢房按700-850元/㎡核算。
三、地上附着物统一补偿标准(乌政办发〔2024〕24号官方明细)
| 附着物项目 | 补偿标准 |
|---|---|
| 砖石院墙 | 90~130元/延长米 |
| 水泥院落地坪 | 60元/㎡ |
| 砖木仓房、猪圈、凉房 | 240~360元/㎡ |
| 家用大口井/水窖 | 2000~3200元/眼 |
| 机电深水井 | 4500~7000元/眼 |
| 果树:幼树/初果/盛果期 | 50-160元/200-600元/700-2200元/棵 |
| 普通塑料大棚 | 35元/㎡;钢架大棚95元/㎡ |
| 厕所、菜窖 | 100~180元/处 |
| 大门门楼 | 400-800元/座 |
四、搬迁、临时安置补助+签约奖励(各区项目微调)
1、搬迁搬家费
每户一次性:1000~1600元;空调、有线电视、宽带移机每台单独补贴200-300元
2、临时过渡安置费(租房补贴)
选择回迁安置房:每月10~15元/㎡(合法住房面积),按月发放至交房;过渡期超2年上浮20%
纯货币一次性补偿:发放6个月过渡费
3、按期签约搬迁奖励
每户3000元—12000元,越早签约奖励越高,逾期取消
五、青苗补偿(院内菜地、耕地)
旱田:1300元/亩;水浇地:1900元/亩;菜园:3000元/亩
六、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障(法定必缴)
1、征地资金单独列支社保费用,不占用土地、房屋补偿款;
2、失地农牧民自愿二选一参保:
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逐年缴费补贴,60岁按月领取失地叠加养老金;
②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大龄失地人员可补缴年限,退休后职工养老待遇更高;
3、完全失地农牧民享受就业免费培训、公益性岗位推荐政策。
七、三种安置方式自愿选择
货币补偿:宅基地+房屋+附着物+搬迁过渡全部钱款一次性打卡发放
产权调换(楼房回迁):合法住宅建筑面积1:1就近置换安置房,楼层、公摊差价多退少补(乌海城郊主流方式)
划地自建宅基地:乌海全域城镇规划区内一律禁止,仅极少数偏远牧区零星审批
八、一户补偿测算示例(海南区二类区,0.5亩宅基地+70㎡砖木房)
宅基地占地:0.5亩×3.03万=15150元
砖木房屋70㎡×1000元=70000元
院墙、果树、水井等附着物合计:8500元
搬迁+过渡+签约奖励合计:5200元
总计:98850元(不含失地养老保险)
九、重要注意事项
最终补偿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报告为准;
征地预公告下发后,抢建房屋、种树、装修、搭棚一律不予补偿;
补偿偏低、同村不同价、漏项少补,可依法走听证、协调、复议、诉讼维权。
核心前置规则(内蒙古硬性规定)
单纯补偿标准高低争议:必须走完区政府协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裁决前置程序,未经该两步,法院不予立案受理;
遇到断水断电逼迁、违法私自强拆、征地手续缺失,无需前置流程,可直接复议、起诉维权。
适用范围: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全部农村。
第一阶段:补偿方案30天公示期(维权黄金期,成本最低优先做)
政府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法定公示30日
1.提交书面异议书(必做)
写明具体不合理问题:
宅基地占地补偿低于乌海法定区片地价、房屋评估折价过重、院落空地/仓房/水井/果树不予补偿、临时安置费偏低、同村村民补偿差距大、未落实失地农牧民养老保险等。
送达方式: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所在区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信封标注:征地补偿安置异议书,完整留存快递底单、物流签收记录,拒绝口头沟通。
2.联名申请召开征地听证会
本村半数以上被征地农牧民共同书面申请,政府依法必须组织听证会;
会上出示地价文件、房屋补偿标准、附着物细则举证补偿偏低,听证笔录是后续协调、裁决、打官司核心证据,政府需根据听证意见修改补偿方案并重新公示。
3.房屋评估报告异议复核(严格10日时效,极易错过)
拿到房屋价值评估报告单起10日内:
①向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②复核结果依旧不合理,10日内向乌海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推翻过低评估价格;逾期自动视为认可评估结果。
4.同步协商谈判
携带乌海政办发〔2024〕24号附着物补偿文件、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乡镇征收办、土地储备中心协商,全程录音、留存微信聊天记录,尽量在此阶段达成补差协议。
第二阶段:法定前置程序:区政府协调+自治区政府裁决
步骤1:向海区/乌达区/海南区政府提交《协调申请书》
申请时限:知晓补偿安置方案之日起60天内
受理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代区政府办理)
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权证、建房审批手续、征地全套公告、评估报告、补偿明细表、异议证据、照片视频;
办理周期:30日内组织调解协商;
两种结果: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发差额;协商无果,出具《协调不成告知书》,方可进入裁决环节。
步骤2:协调失败15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
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承办裁决案件,审理周期90天;
裁决可作出:
维持现有补偿标准;
核算金额有误,直接变更补偿总额;
补偿低于内蒙古公布区片地价、乌海附着物标准:撤销乌海当地补偿方案,责令三区政府重新制定公平补偿标准、逐项补足漏补款项。
第三阶段:行政复议(不服自治区政府裁决结果)
收到省政府裁决文书60日之内,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诉求:确认补偿方案违法、撤销裁决、判令按照乌海法定标准足额发放全部征地补偿款项。
第四阶段:最终司法救济:行政诉讼
1、复议不服: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起诉;
2、管辖法院: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3、可主张诉求:
①确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违法;
②撤销补偿决定、行政裁决文书;
③判令补齐所有补偿差额;
④遭遇违法逼迁、无证强拆,一并起诉确认行政违法,并索要房屋、屋内财物行政赔偿。
两类特殊情形,无需协调裁决前置,可直接维权
1、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拒不搬迁文书:
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即可;
2、断水断电、堵路、上门骚扰恐吓逼迁、无省级征地批复私自强拆房屋:
第一时间取证、拨打110报警,直接起诉强拆行为违法并申请国家赔偿。
全程可同步使用的投诉施压渠道(加速矛盾化解)
1、12336全国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热线(征地专用)
举报:补偿低于法定区片地价、未批先占土地、压低宅基地补偿、村干部截留征地补偿款、违规逼迁、征地全程不公示法定文件。
2、12345乌海政务便民热线
投诉安置补助克扣、征收工作人员拒不答复群众诉求,工单分派至区政府限时办结回访,可反复督办跟进进度。
3、纪检监察委员会
举报:征收人员优亲厚友、同片区差异化补偿、滥用职权逼迫搬迁、收受好处刻意压低农牧民补偿标准等违纪行为。
4、12348内蒙古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免费咨询征地拆迁法律问题;低保、低收入、建档困难农牧民可申请法律援助,指派公益律师全程协助文书撰写、复议、诉讼。
5、信访渠道:各区信访局、乌海市信访局递交书面材料,索要受理回执;信访仅辅助施压,不能替代法定协调裁决诉讼程序。
遭遇违法强拆、暴力逼迁标准应对步骤
1、严禁肢体冲突,房屋内外全方位拍照、录像,完整留存房屋原貌、院墙、果树、屋内所有财物证据;
2、每次骚扰、断水断电、上门威逼、强拆进场均拨打110报警,索要报警回执;警方不出警、不做笔录可投诉公安不作为;
3、同步拨打12336、12345录音举报留存记录;
4、房屋被拆除后,6个月内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参照乌海城郊商品房市场价索要房屋损失、物品损毁赔偿。
维权必备全套证据清单
宅基地证、建房审批手续、户口本、户主身份证;
征地预公告、正式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纸质原件;
房屋评估报告单、各项补偿核算明细表;
和征收工作人员谈判录音、微信沟通记录;
房屋、院落、院墙、水井、果树、仓房附着物全景照片+视频;
同村其他村民补偿协议(证明同地段补偿差距);
EMS邮寄底单、各行政机关受理回执、听证记录。
乌海市农村宅基地征收流程详细步骤
适用: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全域农村宅基地,严格遵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征地实施细则执行。
核心法定原则:先报批、后征地;先全额补偿、后搬迁;区政府无权自行强拆,唯一合法拆除方式是法院司法强制执行。
整体分为征前报批阶段、获批实施阶段、争议处置+司法收尾阶段,合计16个细分步骤:
第一阶段:征地报批前期(无自治区征地批复,不得占地拆房,维权黄金窗口期)
步骤1: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正式起点)
发布主体:乌海市各区人民政府(乡镇、村委会无权发布)
张贴范围:乡镇公告栏、各村公示墙、区政府官网同步公示
公示时长: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征地四至范围、公共利益征收目的(城建、道路、民生项目等)、入户勘测时间安排
冻结效力:预公告发布当日起,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建、翻建房屋、搭建偏房、种树、装修、分户、迁入户口;抢建、抢种所有财物一律不予补偿。
农户必做:全程拍照录像留存公告张贴证据。
步骤2:入户土地、房屋、附着物全面清点调查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乡镇政府、村委会、第三方房产评估机构联合入户核查
1、登记内容:宅基地总面积、院落空地、住宅建筑面积、房屋结构、院墙、仓房、猪圈、水窖、果树、大棚、室内装修等全部附着物;核验宅基地使用权证、户籍人口信息。
2、签字注意:调查表需户主核对签字;面积少算、附着物漏登、房屋结构认定错误,不要直接签字,当场书面标注异议;拒不签字的,工作人员邀请村民代表见证登记,台账依然有效。
3、同步启动住宅价值评估,出具初步评估报告单。
步骤3: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批必备硬性材料)
区委政法委牵头,信访、人社、乡镇、村集体、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研判征地矛盾、安置可行性,制定矛盾化解预案,出具正式稳评报告并存档;无稳评报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不予受理征地报批申请。
步骤4: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多部门联合制定,严格按照乌海市2024年附着物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编制,包含:
宅基地占地补偿、房屋重置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期签约奖励、货币/回迁两种安置方式、失地农牧民养老保险细则。
步骤5: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示30日,核心维权环节)
1、村内、政府官网张贴公示,法定公示最低30天
2、村民两项法定权利:
①书面提交异议:地价偏低、房屋估价过低、院落空地不予补偿、同村补偿差距大、社保未落实等;
②本村半数以上被征地村民联名书面申请,政府必须召开征地听证会;听证笔录是后续协调、裁决、诉讼关键证据,政府必须根据听证意见修改方案后重新公示。
步骤6:房屋评估报告复核、鉴定(10日时效,极易逾期)
拿到正式房屋评估报告起10日内:
①向评估机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②复核结果依旧不合理,10日内向乌海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推翻过低评估价格;逾期视为认可评估结果。
步骤7:征地补偿登记
公示期内,户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证、建房审批手续,前往乡镇征收办办理权属登记;逾期不登记,补偿只能依照前期入户台账核算,极易出现漏补。
步骤8:自愿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签约双方:区征收部门↔宅基地户主
协议写明:总补偿金额、全款支付时间、安置选择、搬迁时限、违约责任;
重要提醒:补偿未约定一次性全额付清、标准不合理,切勿随意签字。
少数农户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政府需如实写明争议情况,一并上报自治区审批。
步骤9:逐级上报征地申请,等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复
乌海市汇总全套报批材料上报;
1、普通集体土地征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2、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大面积土地:需上报国务院审批。
硬性红线:未取得自治区征地批复,任何单位无权占地、拆房、逼迫搬迁。
第二阶段:征地获批后落地实施(拿到批文,依法兑付补偿)
步骤10:发布正式《征收土地公告》
区政府收到自治区征地批复文件15个工作日内,进村张贴正式征地公告、官网公示;
载明:批复文号、批准机关、征地范围、补偿资金安排、行政复议与诉讼权利告知。
步骤11:足额拨付全部征地补偿款项(先补偿、后搬迁法定底线)
资金包含:宅基地土地补偿、房屋、地上附着物、搬迁费、过渡安置费、签约奖励全部款项;
拨付要求:全款一次性打入农户社保卡/银行卡,不得分期扣押、拖欠;
人社部门单独计提资金,为被征地农牧民开立失地养老保险账户,社保资金不占用房屋土地补偿款。
步骤12:已签约农户结清全款、自主搬迁交房
补偿足额到账后,农户按照协议约定期限腾空房屋;搬迁完毕,政府统一拆除房屋、平整宅基地。
第三阶段:补偿谈不拢拒签农户法定处置流程(争议化解+司法强制执行)
步骤13:下达《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
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协议的,区政府依据法定标准、本村统一方案,单方出具书面补偿决定;
文书写明:核算总补偿款、安置方案、限期交出土地期限,同时告知:收到文书60日内可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可提起行政诉讼。
步骤14:下发《交出土地催告书》
期限届满,农户既不复议、不起诉,也拒绝腾房交地,政府下发催告书,再次给予履行期限,劝导主动搬迁。
步骤15:向乌海市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催告期满仍拒不搬迁,区政府整理全套征地合规手续,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
步骤16:法院裁定+司法拆除(唯一合法强拆渠道)
法院核查征地全流程手续、补偿标准全部合法后,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由法院组织多部门实施拆除。
乡镇政府、征收办私自组织强拆属于严重程序违法,被拆迁人可起诉确认违法并索要房屋、屋内财物行政赔偿。
乌海市征地全程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
1、缺少内蒙古自治区征地批复:占地、拆迁行为全部违法;
2、补偿全款未发放到位,无权要求村民搬迁;
3、断水、断电、堵路、上门骚扰恐吓逼迁,均属于违法逼迁;
4、单纯补偿标准争议:必须先走区政府协调→自治区政府裁决前置程序,走完才可起诉;违法强拆、逼迁可直接复议、诉讼维权。
精简流程总览
发布征收预公告→入户勘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方案30日公示+听证申请→补偿登记+自愿签约→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征地审批→下发正式征地公告→全额发放所有补偿款→签约村民搬迁→未签约农户下达补偿决定→催告交地→法院司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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