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政策文件
筑府发〔2023〕26号:贵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023-12-01实施,沿用至今)
筑府办发〔2024〕11号《贵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重要规则: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上房屋分开补偿;区片地价≠房屋补偿;各区房屋重置价由区政府单独发文,市级只定框架
一、宅基地土地补偿(空地/院坝、宅基地使用权补偿)
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区片地价构成:40%土地补偿费+60%安置补助费
法定:发放给被征地农户部分不低于区片综合地价92%。
注意:区片综合地价原始基准是耕地价格;宅基地(建设用地)多数项目会乘以修正系数(0.4~0.6),以当年度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贵阳市区片档次(耕地基准,亩)
一类区(云岩、南明、观山湖建成区):121300元/亩
二类区(花溪城区、乌当新添寨、白云近郊):96300元/亩
三类区(花溪乡镇、乌当乡镇、白云远郊、清镇城区):78000元/亩左右
四类区(修文、息烽、开阳县城周边):45600~62000元/亩
五类区(三县偏远乡镇):44400元/亩
实务举例:三类区耕地78000元/亩,宅基地系数0.5,则宅基地土地补偿≈39000元/亩。
二、宅基地上房屋补偿(合法确权住宅)
执行重置成新价,各区自行公布官方标准(2025–2026陆续更新),仅列官方公开区间参考:
| 结构 | 参考单价(元/㎡) |
|---|---|
| 框架结构 | 2200~2750 |
| 砖混结构 | 2000~2580 |
| 砖木结构 | 1900~2350 |
| 土木/木房 | 900~1500 |
| 简易棚、彩钢棚 | 300~600 |
计算公式:房屋补偿=重置单价×合法面积×成新系数(新房0.9~1.0,旧房逐年下调)
认定规则
有不动产权证/宅基地证:按证载面积认定;
历史建成无证房屋:由镇街、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合法性认定;
征地预公告发布后抢建、违建:不予补偿。
三、法定三种安置方式(农户自愿选择,不得强制)
1、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房)
规划区内主流方式,一般合法建筑面积1:1置换安置房;超出面积按市场价补差;不足面积折算货币。
2、货币一次性补偿
总补偿=宅基地土地补偿+房屋重置成新+装修+附属物+搬迁费+过渡费+奖励。
3、迁建安置(仅城市规划区外允许)
政府另行统一划定宅基地,另外只补偿房屋重置价,不再重复支付宅基地地价。
鼓励推行房票安置。
四、其他配套补助(全市通用框架,各区微调)
1、搬迁补助费
按合法住宅面积计发,一般8~15元/㎡;选择产权调换发放两次搬迁费,货币安置只发一次。
2、临时安置过渡费(租房补助)
主城:12~16元/㎡/月;区县:8~12元/㎡/月
高层安置房过渡期最长36个月,多层24个月;
逾期交付安置房,次月起双倍支付过渡费(法定);
纯货币补偿:一次性发放6个月过渡费。
3、地上附着物补偿(院墙、地坪、水井、果树、水电迁移等)
砖围墙120–180元/米、水泥地坪60–90元/㎡;机井、果树、空调、宽带移机等按照各区附表执行。
4、按期签约、按期腾空奖励
按合法建筑面积或者按户奖励,具体看项目《补偿安置方案》。
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征地同步落实社保,费用单独列支,不计入区片综合地价。
五、重点实务红线(贵阳征地高频争议点)
1、“一户一宅”认定
以户籍为基础,结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一户只能享受一处宅基地安置补偿。
2、宅基地空地争议
很多征收方只补偿房子、不单独算院坝宅基地地价,不合法;合法宅基地红线内空地应当按建设用地给予3、土地补偿。
补偿区分
区片综合地价不含房屋、青苗、附着物,不能拿来抵扣房屋补偿。
4、先补偿、后搬迁
补偿足额到位、协议签订完成,才能要求搬迁;不得暴力逼迁。
六、补偿不合理维权简要路径(贵阳适用)
书面申请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区片地价、房屋重置标准;
与征收办协商,留存录音、书面沟通记录;
方案公示阶段,60日内申请听证;
对补偿决定不服:60日内行政复议,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禁止任何形式断水断电逼迁。
适用:集体土地上宅基地、农房征收(云岩、南明、花溪、乌当、白云、清镇、修文、息烽、开阳)
核心原则:先固定证据、谨慎签字、分层维权;严禁暴力对抗;守住法定期限,逾期丧失救济权利
一、第一步:立刻固定全部证据(重中之重)
权属材料:宅基地证、建房审批手续、户口本、老宅权属证明(拍照+原件妥善保管)
征收文件:征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分户测绘表、评估报告、各类书面通知,全部留存原件
房屋现状:全屋、院墙、院坝宅基地空地、地坪、果树、附属物全程录像+多角度拍照(标注拍摄日期)
沟通证据:谈判录音、微信聊天记录;所有书面异议用EMS邮寄,留存底单
红线:绝对不要签署空白协议、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一旦签字,事后想要撤销难度极大
二、分阶段维权路径(按征收推进顺序)
阶段1: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期(最佳谈判窗口期,方案公告≥30日)
征收办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0日公示期内:
1、书面提交异议:列明补偿漏洞(宅基地空地不补偿、房屋评估价偏低、漏算附属物、过渡费过低、未落实失地养老保险等)
2、听证申请
本村过半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书面申请听证,区(市、县)政府依法必须组织听证会;你可以现场陈述补偿不合理事实、提交证据。
听证申请务必书面提交,留存送达凭证。
3、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向区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公开:征地批复、规划红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房屋重置补偿标准、评估机构选定资料。
作用:核查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征、程序违法,作为协商筹码。
阶段2:协商谈判+行政投诉(没有下达《补偿安置决定》前)
带上标准测算明细,与乡镇征收办、区征收中心正式协商,全程录音;可发书面《补偿异议函》
投诉渠道(贵阳本地)
1233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压低补偿、违法占地、违规逼迁)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线下:区自然资源局、区政府信访部门、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违规逼签)
提示:投诉仅为行政调解,没有强制裁决效力,不能替代复议、诉讼
阶段3: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关键文书,最后正式法律救济节点)
签约期满达不成协议,区(市、县)政府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法定救济期限(严格卡死,超期直接面临司法强拆)
行政复议:收到决定书60日内
向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诉求:撤销补偿决定、依法重新核算补偿。
行政诉讼:收到决定书6个月内
管辖法院:贵阳铁路运输法院(贵州征地行政案件集中管辖)
二选一,也可先复议、不服再15日内起诉。
重大风险:
收到补偿决定,既不复议、不起诉,到期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司法强拆);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行政强拆属于违法。
三、三类高频争议专项处理
1)评估报告价格偏低
收到分户评估报告,第一时间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复核仍不满意,可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
争议常见点:房屋结构认定错误、成新系数压低、合法宅基地院坝空地不予计价、装修漏评。
2)村集体土地补偿费分配不公(外嫁女、分户村民得不到补偿)
维权路径:向乡镇政府申请责令村委会改正;协商不成,提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民事诉讼。
3)遭遇断水、断电、堵路、威胁逼迁
法律明确禁止非法逼迁;操作步骤:
录像取证;
立即拨打110报警,留存报警回执;
同步向12345、自然资源部门投诉;
后续在复议/诉讼中一并主张违法逼迁造成的财产损失。
四、贵阳宅基地征收常见违法情形(谈判与诉讼重点)
1、只补偿房屋,合法宅基地红线内院坝空地不给予土地补偿;
2、套用耕地征地区片价,不按建设用地修正系数核算宅基地;
3、无证历史房屋直接认定违建、零补偿,未开展合法性调查认定;
4、未公告补偿方案、未保障听证权利;
5、要求先搬迁、后足额支付补偿(违反先补偿、后搬迁法定要求);
6、逾期交付安置房,不加倍发放临时过渡费。
五、最简行动路线参考
取证完整,拒绝随意签字、不要主动搬迁;
方案公示期提交书面异议,必要时申请听证、信息公开;
多轮书面协商+行政投诉;
协商无果,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60日内复议/6个月内起诉;
任何情况下不采取过激对抗行为,依法维权。
政策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筑府办发〔2024〕11号《贵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征收主体: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乡镇/征收中心仅为实施单位。
重要:流程分为【征地前期(报批前)→征地获批实施→协商不成作出补偿决定→司法强制执行】,不能跳步;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阶段:征收启动・征地前期工作(上报省政府征地批复之前,最关键协商窗口期)
步骤1: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单位:区(市、县)政府
公示地点: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公告栏;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内容:拟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入户调查安排
冻结效力:预公告发布后,抢建、抢栽、突击装修、违规分户迁户一律不予补偿
农户操作:拍照录像留存公告原件;不要随意配合无书面文件的盲目丈量。
步骤2:土地、房屋现状调查登记(入户测绘清点)
征收办、自然资源、第三方测绘机构入户:
核查宅基地权属、宅基地总面积、房屋面积、结构、装修、院墙、地坪、果树、附属设施;
制作《土地房屋调查登记表》,应当由农户签字确认;对面积、结构认定有异议当场书面提出,不要盲目签字;
调查结果依法公示。
步骤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听取村集体、村民意见,形成稳评报告,作为征地报批必备材料。
步骤4:拟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方案包含:补偿标准、宅基地/房屋补偿、安置方式(货币/产权调换/迁建安置)、过渡费、搬迁奖励、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在镇村公告栏公示≥30日,载明异议反馈渠道;
维权黄金期: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提交异议;本村过半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异议,政府依法必须组织听证会。
步骤5:补偿登记+评估机构选定、分户评估
农户携带宅基地证、户口本、权属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共同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入户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收到评估报告,对价格、面积认定不服,及时书面申请复核评估。
步骤6:协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征收机构与农户一对一协商签约;
重点:看清补偿项目(宅基地空地是否单列补偿、过渡费、安置房交付时间、付款节点);拒绝空白协议、口头承诺;坚持先补偿后搬迁。
少数无法达成协议的,政府报批时需要书面如实说明。
步骤7:区政府汇总全部前期材料,向省政府申请征地批复
没有省级政府征地批复,项目不具备合法征收实施基础,属于“未批先征”程序违法。
第二阶段:征地获批・正式实施阶段(拿到省政府征地批复之后)
步骤8: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15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期限≥30日;
载明:征地批复文号、范围、补偿方案、资金落实、救济途径。
步骤9:足额拨付补偿资金、落实社保
法定要求:征收土地公告发布起3个月内,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房屋补偿、附着物补偿,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不到位,不得实施搬迁。
第三阶段:协商破裂,行政决定与司法救济(没有签约的农户)
步骤10: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公告满3个月仍无法达成协议→区(市、县)政府依法作出书面补偿安置决定,载明补偿金额、安置方式、搬迁期限。
法定救济期限(不可逾期)
收到决定书起:
60日内:向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6个月内:向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既不复议、不起诉,期限届满后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步骤1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司法强拆)
区政府向法院提交材料,法院审查作出裁定;
只有法院有权裁定强制搬迁;任何行政部门直接强拆房屋属于违法行政。
第四阶段:搬迁、拆除、产权注销
农户按协议腾空交房,领取补偿款或接收安置房;
征收方拆除房屋;统一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注销手续。
全流程时间节点简表(法定最低时限)
征地预公告:≥10个工作日
补偿安置方案公示:≥30日
征地报批(省政府审核):数月不等
征地获批后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收到批复15个工作日内,公告≥30日
征收公告起3个月内需落实全部补偿资金
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60日复议/6个月诉讼期限
贵阳农户实务红线(极易踩坑)
区分预公告≠正式征地批复;仅有预公告,不具备强制签约、强制搬迁权力;
只补偿房屋、不补偿合法宅基地红线内院坝空地,属于常见补偿争议点;
禁止断水、断电、堵路、威胁逼迁;遇到立即录像取证、报警、12336自然资源举报;
不要等到下达《补偿安置决定》再维权;补偿方案公示阶段是最优谈判窗口;
法律原则:先补偿、后搬迁;补偿足额到位,才能要求腾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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