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政策文件
长政发〔2024〕6号(2024.1.1实施,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长沙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长沙现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核心文件)
湘政发〔2024〕1号
重要规则:房地分开补偿
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地类修正系数固定0.84;区片地价=土地补偿费(40%)+安置补助费(60%);区片地价不含房屋、装修、附属物补偿。
一、宅基地土地补偿(宗地、院坝、宅基地空地)
计算公式:
宅基地土地补偿=对应片区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0.84
长沙市主城区区片地价(元/亩,水田基准)
Ⅰ区(芙蓉、天心、开福、雨花、岳麓核心、湘江新区托管5街镇):124800元/亩
宅基地地价=124800×0.84=104832元/亩
Ⅱ区(岳麓近郊、望城城区周边):109900元/亩
宅基地地价=109900×0.84=92316元/亩
望城区普通片区:89600元/亩;长沙县、浏阳、宁乡分Ⅰ/Ⅱ/Ⅲ区,价格逐级降低。
实务重点:
很多征收单位只补偿房屋,试图不单独核算宅基地红线内院坝空地土地补偿,属于违法减损补偿;合法宅基地范围内空地应当单独计算建设用地补偿。
二、宅基地上合法农房补偿(房屋主体)
长沙实行房屋重置价包干补偿,分结构档次(城区项目通用区间,最终以项目方案为准)
| 房屋结构 | 房屋补偿费参考(元/㎡,不含装修) |
|---|---|
| 框架一类 | 1650~1850 |
| 砖混一类 | 1450~1620 |
| 砖混二类 | 1250~1420 |
| 砖木结构 | 1050~1200 |
| 土木结构 | 750~950 |
额外单列补偿项目:
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单独评估,地砖、吊顶、厨卫、门窗等;
室外设施补偿费:院墙、水泥地坪、护坡、水井、化粪池、果树等;
提示:房屋基础、普通护坡一般包含在房屋补偿费内,不再重复计价。
三、安置方式(长沙主流两大模式)
1、保障住房安置(安置房)
按集体经济组织安置人口核定购房补助与安置面积;
安置人员认定严格执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标准;独生子女可增加安置面积。
2、货币补偿(放弃安置房)
可领取购房补助费(按安置人口计发),不再统一安排安置房。
城市规划区外,满足条件可申请迁建安置(另行安排宅基地,只补偿房屋,不再支付宅基地土地补偿)。
四、法定配套补助、奖励(全市统一框架)
1、搬迁补助费
合法住宅面积10元/㎡;选择安置房计发2次;纯货币安置发放1次。
2、房屋过渡补助费(租房费)
城区标准8~12元/㎡/月;
安置房逾期交房,依法应当加倍支付过渡费;货币安置一次性发放6个月过渡费。
3、按期签约、按期倒房腾地奖励
两项奖励叠加,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逾期签约自动丧失奖励。
5、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社保资金单独列支,不计入区片地价,必须落实参保。
五、房屋合法性认定关键规则(长沙高频争议)
1、一户一宅:一户原则只认定一处合法宅基地房屋;一户多栋,仅一栋享受完整安置补偿。
2、有宅基地证、建房审批手续:按证载面积认定合法面积;
3、征地预公告发布前建成、本村集体成员、他处无房的无证老宅,经街道、区政府调查认定后,按人均45㎡标准认定补偿面积;独生子女额外增加45㎡;
4、预公告发布后抢建、突击装修、违规分户:一律不予补偿。
5、继承得来的房屋:给予房屋、装修补偿,不享受购房补助费与安置指标。
六、长沙本地常见违法减损补偿情形(维权重点)
只补偿房屋,宅基地红线内院坝空地不计算建设用地土地补偿;
压低房屋结构等级、漏评装修、室外附属物;
无证历史房屋直接一刀切认定违建、零补偿,不开展合法性调查;
过渡期到期安置房无法交付,不翻倍发放过渡费;
先要求腾房搬迁,补偿资金未足额到位(违反先补偿、后搬迁)。
一、首要工作:全面固定证据(所有维权基础)
1、权属原件妥善保管
宅基地使用权证、建房审批手续、户口本、村集体成员证明、老宅权属材料;全部拍照、扫描备份。
2、征收文件完整留存
征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入户调查登记表、分户评估报告、各类书面通知,索要纸质原件;无原件现场拍照录像。
3、房屋与宅基地现状取证
全屋、院墙、地坪、院坝空地、果树、水井、附属设施多角度拍照+全程录像,标注拍摄日期;重点记录合法宅基地红线内院落空地。
4、沟通证据规范化
谈判全程录音;微信聊天完整留存;所有书面异议、催告统一使用EMS邮政寄送,保存快递底单、签收记录。
重中之重:绝不签署空白协议、不轻信口头承诺;一旦签字,事后想要撤销难度极大。
二、分阶段维权路径(跟随征收流程推进)
阶段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最佳谈判窗口期,公告≥30日)
1、提交书面《补偿安置异议书》
常见争议要点:
只补偿房屋,不单独核算宅基地空地(集体建设用地,修正系数0.84)土地补偿;
房屋结构认定降级、重置单价偏低、漏算内外装修、室外地坪、护坡、果树等附属物;
无证历史唯一住宅直接认定违建、不开展合法性调查,不予足额补偿;
安置人口认定不公、不落实购房补助费、过渡费标准过低、逾期交房不双倍支付过渡费;
未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要求先搬迁、后足额付款(违反先补偿、后搬迁)。
2、听证申请
本村超过半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书面申请听证,区/县政府依法必须组织听证会;现场提交证据、陈述补偿不合理意见。
3、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申请公开:省政府征地批复、征地红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文件、集体建设用地修正系数、评估机构选定资料。
作用:核查项目未批先征、程序缺失等违法点,作为协商谈判筹码。
阶段2:持续协商+行政投诉(尚未下达《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1、携带标准测算明细,与征地实施部门正式协商,同步发送书面异议函;
2、官方投诉渠道(长沙本地)
1233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压低补偿、未批先征、违法逼迁)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提示:投诉仅为行政调解,没有强制裁决效力,不能替代复议、诉讼。
阶段3: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关键文书,最后的司法救济节点)
长期无法签约,区(县)政府依法作出书面《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法定时限(绝对不能超期)
收到决定书60日内: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收到决定书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被告为区县级政府,一审管辖法院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重大风险:既不复议、不起诉,期限届满后,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房屋,行政强拆属于违法。
三、高频专项争议标准化处理
1、房屋评估报告价格偏低
收到分户评估报告10日内,向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
复核结果仍不服,收到复核意见10日内,向长沙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常见评估违法情形:
未入户实地查勘、房屋结构认定错误、压低成新率、装修大面积漏评、宅基地院落空地不纳入补偿范围。
2、宅基地院坝空地不予土地补偿(长沙高发纠纷)
依据长政发〔2024〕6号: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补偿系数0.84,应当单独计算土地补偿;
征收方只赔房屋、空地零补偿,属于违法减损补偿;在异议、复议、诉讼中重点主张。
3、无证老宅直接认定违建、不予补偿
政策标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户一宅、征地预公告发布前建成、他处无住房的历史无证住宅,应当开展合法性认定;
按政策人均45㎡认定合法面积,独生子女额外增加45㎡,不能一刀切按违建零补偿。
4、遭遇断水、断电、堵路、威胁逼迁
法律明确禁止非法逼迁,标准操作流程:
全程录像取证;
拨打110报警,留存报警回执;
同步向12336、12345投诉;
在后续复议/诉讼中一并主张违法逼迁造成的财产损失。
5、村集体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外嫁女、分户村民得不到分配)
维权路径:向乡镇政府申请责令村委会改正;协商不成,提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民事诉讼。
四、长沙市征地常见违法情形(谈判、复议、诉讼核心要点)
未取得省政府征地批复,大规模入户动员、逼签(未批先征);
房地分开补偿落实不到位,合法宅基地院落空地不计算建设用地补偿;
预公告之后直接认定老房为违建,未组织自然资源、街道开展合法性调查;
补偿资金未足额到位,要求先行腾房搬迁;
安置房逾期交付,不按规定加倍发放临时过渡补助费;
补偿安置方案公示不足30日、拒绝接收群众异议、不依法组织听证。
五、最简行动路线参考
完整固定证据,拒绝随意签字、不要主动腾空房屋;
补偿方案公示期提交书面异议,满足条件联合村民申请听证;
书面协商叠加行政投诉持续沟通;
协商无果,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务必在60日内复议/6个月内起诉;
全程理性依法维权,不采取冲突对抗等过激方式。
第一阶段:征地报批前期工作(上报省政府征地批复之前)
步骤1: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主体:区县(市)政府;在乡镇、村、村民小组公告栏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载明:拟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即将开展入户调查;
预公告生效后,抢建、抢栽、突击装修、违规分户迁户一律不予补偿。
农户操作:拍照录像留存完整公告;入户测绘时,面积、权属有异议不要盲目签字。
步骤2:土地、房屋现状调查登记(入户测绘清点)
自然资源、征收实施机构、测绘单位入户核查:
宅基地宗地总面积(房屋+院坝空地)、房屋面积、结构、装修、院墙、地坪、果树、水井等附属设施;形成《土地房屋调查登记表》。
关键要点:对面积、房屋结构认定有异议,当场书面提出异议,拒绝草率签字;拒签的,征收方应当见证、录像、公示调查结果。
步骤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走访村集体、村民征求意见,形成稳评报告,作为征地报批必备材料。
步骤4:拟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方案包含:征地区片地价、宅基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系数0.84)、房屋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货币安置)、搬迁费、过渡费、奖励、被征地农民社保。
在镇村范围内公告≥30日,写明异议渠道、听证申请方式。
维权黄金窗口期:公示期内书面提交补偿异议;本村超过半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书面申请听证,政府依法必须组织听证会。
步骤5:补偿登记、房屋调查认定、分户评估
农户携带宅基地证、户口本等权属材料办理补偿登记;逾期不登记,以公示调查结果为准;
对无证房屋开展合法性认定(一户一宅、本村集体成员、预公告前建成的老宅依法认定补偿面积);
开展房屋价值评估,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收到评估报告有异议:10日内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复核不服,10日内向长沙市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步骤6:一对一协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征收部门与农户协商签约;
重点审查条款:宅基地红线内院坝空地是否单独计算土地补偿、安置房交付时间、过渡费标准、补偿款支付节点;拒绝空白协议、不信口头承诺,坚持先补偿后搬迁。
无法达成协议的农户,政府报批时需要书面如实说明。
步骤7:落实补偿资金、社保资金专户存储,组卷上报审批
补偿资金、社保资金未足额存入监管账户,不得上报征地;
区政府汇总全部前期材料,上报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征地批复。
第二阶段:取得征地批复・正式实施阶段(拿到省政府征地批复之后)
步骤8: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15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期限≥30日;载明征地批复文号、征地范围、补偿方案、救济途径。
步骤9:足额兑付补偿资金、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法定要求:征收土地公告发布起3个月内,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房屋补偿、附着物补偿,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不到位,不得实施腾地搬迁。
第三阶段:长期无法签约,行政决定与司法救济(未签约农户)
步骤10: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征地公告期满仍无法达成协议→区县(市)政府依法作出书面《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列明补偿金额、安置方案、搬迁腾地期限。
法定救济期限(不可逾期,逾期可面临司法强拆)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一审管辖法院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风险提示:既不复议、不起诉,期限届满后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步骤11:催告、申请法院司法强制执行
政府先送达《限期腾地催告书》;催告期满仍不腾地,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只有法院有权裁定强制搬迁;任何行政部门直接强拆房屋属于违法行政。
第四阶段:签约户搬迁拆除、产权注销
农户按协议腾空房屋,领取补偿款或接收安置房;
征收方拆除房屋;统一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书注销手续。
全流程法定时限汇总
征收土地预公告:≥10个工作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0日
收到征地批复后发布征收土地公告:15个工作日内,公告≥30日
征收公告起3个月内需足额落实全部补偿资金
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60日行政复议期限/6个月行政诉讼期限
长沙农户实务高频提醒
预公告≠征地批复,仅有预公告,政府没有强制签约、强制搬迁权力;
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执行区片地价×0.84计算土地补偿;只补偿房屋、不补偿合法院坝空地是常见违法减损补偿;
法律底线:先补偿、后搬迁;禁止断水、断电、堵路、威胁逼迁;遭遇立即录像取证、拨打110、1233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
不要等到下达《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再维权;补偿安置方案30日公示期是最优谈判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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