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在2024年5月进行了调整,设立了7个缴费档次。你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适合的档次,多缴多得。政府还会根据你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相应的补贴,这些补贴会直接计入你的个人账户。
以下是详细的缴费档次与对应的政府补贴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元/年) | 政府补贴标准(元/年) |
---|---|
800 | 270 |
1300 | 400 |
1700 | 450 |
2300 | 525 |
3300 | 575 |
5300 | 675 |
7300 | 730 |
一、困难群体的政府代缴政策
对于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有相应的代缴政策:
1、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标准按每年1300元确定。其中,个人仅需缴纳55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800元,区财政代缴445元。对于领取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重度残疾人,个人无需缴费,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800元,区财政代缴500元。
2、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按照每年800元确定。其中,个人仅需缴纳55元,区财政代缴745元。
二、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如何办理参保与缴费
1、首次参保:需要携带身份证前往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缴费方式:参保人员按自然年度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税务部门扣款时段为每月6日至10日(遇节假日顺延)。
3、线上服务:可以通过 "随申办"App 或微信、支付宝中的"随申办"小程序进行缴费档次选择、缴纳费用、签订扣款协议、打印缴费证明等操作。
四、养老金待遇计算方式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目前的标准是每月1200元(注:此为标准公布时的水平,实际金额可能有所调整)。对于缴费满15年以上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再增加2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等。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3〕18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及对应的缴费补贴标准
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按年缴费,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800元、1300元、1700元、2300元、3300元、5300元、7300元共7个档次,各档次对应的缴费补贴标准分别为每年270元、400元、450元、525元、575元、675元、730元。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为困难群体代缴费的标准
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标准按照每年1300元确定。其中,个人缴费55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800元,区财政代缴445元。重度残疾人中领取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个人不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800元,区财政代缴500元。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的个人缴费标准按照每年800元确定。其中,个人缴费55元,区财政代缴745元。
三、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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