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知无觉或者被蒙骗的情况下,参与洗钱活动并不必然会招致刑事指控。
因为,洗钱罪属于故意犯罪的范畴,它要求被告人明确知道自己正进行的行动乃是为了掩盖、隐藏某项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以及其实质性特征。
然而,若行为人实际上并不知情,即他没有蓄意实施任何洗钱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洗钱罪就难以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洗钱活动,一般不会被拘留。因为洗钱罪要求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故意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如果主观上不明知,则不构成犯罪,不会被拘留。
不知情洗钱的定义:不知情洗钱指的是在不知道资金来源或性质的情况下,参与了洗钱活动。这种情况下,个人或组织并没有故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因此不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洗钱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洗钱罪要求明知是特定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故意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因此,如果主观上不明知,则不构成洗钱罪。
不知情洗钱的法律责任:由于不知情洗钱不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不会承担洗钱罪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其他相关犯罪行为,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洗钱行动时,便可被判定为洗钱犯罪,且并无明确的金额下限规定。
对于情节严重程度的判断标准则具体如下:1.若洗钱数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即可视为情节严重;
2.如果行为人多次实施洗钱活动,也可被视为情节严重;
3.倘若个人将洗钱作为其主要职业或单位将洗钱作为其核心业务,同样可被视为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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