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家属抚恤金的发放标准需根据职工死亡原因(如因工死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单位性质(如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供养亲属的具体情况综合确定,不同情形下的计算方式和待遇存在差异。
一、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1、按死亡原因划分
因工死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企业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另加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
未明确单位性质的通用标准: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月,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发放。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企业职工: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或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发放)。
2、按单位性质补充说明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标准更高。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社保政策执行,具体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整。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1、发放对象与条件
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①死者的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等);②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提供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未满18周岁等)。
2、具体计算方式
配偶:每月按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发放。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按职工本人工资的30%发放(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特殊情形增加比例: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如配偶为孤寡老人可增至50%,其他亲属为孤儿可增至40%)。
总额限制:所有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和≤职工生前月工资。
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每人月补助190元。
农业户口:标准略低于非农户,具体按地方政策执行。
增发情形:因工死亡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时期遗属增发80元,红军遗属增发100元,孤独一人遗属增发70元。
四、抚恤金的分配与停止发放情形
分配顺序
有父母(或抚养人)无配偶的,发给父母(或抚养人);
有配偶无父母(或抚养人)的,发给配偶;
既有父母(或抚养人)又有配偶的,各发一半;
无父母(或抚养人)和配偶的,发给子女;
无上述亲属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弟妹;
无亲属的不发放。
停止发放情形
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就业或参军的;
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死亡的。
五、注意事项
抚恤金性质:不计入个人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地区差异:护理费、辅助器械配置等费用由地方民政部门或部队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具体可咨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社保机构。
政策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会随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适时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第一步:精准判定申领资格(明确 “谁能领”“领多少”)
核心动作:根据职工死亡类型(因病非因工 / 因工)确认申请人资格与待遇标准,避免错配条件。
1、申请人资格核查
死亡类型 | 申领主体(遗属范围) | 关键条件 |
因病非因工死亡 | 配偶、父母、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指定受益人 | 职工生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服刑或犯罪导致死亡等禁忌情形 |
因工死亡 | 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 | 经工伤认定,符合《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
2、待遇标准确认(2025 年河南执行标准)
因病非因工抚恤金:以 2024 年河南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3502.28 元为基数,按缴费年限与养老金领取时长核算:
缴费满 30 年(含视同缴费)最高领 24 个月(84054.72 元),缴费不足 30 年按实际年限折算;
退休后每领 1 年养老金减 1 个月,最低不少于 9 个月(31520.52 元)。
因工死亡抚恤金:配偶每月领工亡职工本人工资 40%,其他亲属每月 30%,孤寡老人 / 孤儿增加 10%,总额不超原工资。
二、第二步:极简材料准备(分场景备齐核心凭证)
核心原则:线上可核验的免提交,多继承人需明确分配方案,必备材料不超过 3 项。
申领场景 | 必备材料 | 补充材料(特殊情况) |
单位代办(因病 / 因工) | 1. 死亡证明(医学证明 / 火化证 / 土葬证明,需盖章体现死亡时间);2. 单位盖章的《遗属待遇申请表》;3. 死者社保卡 / 银行卡复印件 | 委托书(单位经办人办理时提供) |
家属自办(因病 / 因工) | 1. 死亡证明原件及电子版;2. 家属身份证与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 / 结婚证);3. 收款银行卡(死者或家属账户) | 1. 财产分配协议书(多继承人时需社区 / 单位盖章);2. 公证书(继承人意见不一致时) |
因工死亡额外材料 |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 供养亲属无收入来源证明(由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 |
省时技巧:亲属关系证明可通过 APP 调取电子户口本,无需复印纸质版;申请表可在 “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直接下载。
三、第三步:线上速办与发放跟进(90% 业务 “零跑腿”)
核心渠道:优先选择线上办理,线下仅用于特殊情况,全程可追踪进度。
1、办理流程(单位 / 个人双路径)
单位代办流程:
登录 “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单位办事通道;
上传《遗属待遇申请表》、死亡证明等材料;
社保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复核通过后完成待遇核定。
家属自办流程:
推荐路径:APP / 微信公众号→个人办事→遗属待遇申领;
拍照上传死亡证明、亲属关系材料,填写收款账户信息;
线下备选:参保地社保局窗口提交材料,现场领取《终止待遇核定表》。
2、发放与确认
到账时效:材料齐全后 15 个工作日内发放,直接转入提交的银行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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