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病属于工伤,赔偿标准和普通工伤完全一套体系;本人工资=工伤确诊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单位没交工伤保险,全部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注意:已经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享受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等待遇。
一、医疗、停工留薪期待遇
1、医疗康复费: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诊疗、药品、康复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旧伤复发治疗同样报销。
2、住院伙食补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各地制定。
3、外地就医交通食宿:医疗机构建议+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基金支付。
4、停工留薪期(治疗休养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按月发放,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最多延长至24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由单位负责护理,不安排护理则支付护理费。
二、伤残待遇(劳动能力鉴定1‑10级)
一级~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
| 等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 | 按月伤残津贴(基金) | 退休规则 |
|---|---|---|---|
| 一级 | 27个月本人工资 | 本人工资90% | 达到退休年龄办退休,停发伤残津贴;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补差 |
| 二级 | 25个月本人工资 | 本人工资85% | 同上 |
| 三级 | 23个月本人工资 | 本人工资80% | 同上 |
| 四级 | 21个月本人工资 | 本人工资75% | 同上 |
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基金补足差额;单位和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保。
五级~六级(保留劳动关系)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单位安排合适岗位;难以安排岗位,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五级70%本人工资、六级60%本人工资,单位缴纳各项社保。
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两项标准由各省自行制定,部分省份对职业病会上浮一定比例(如福建上浮30%、江苏上浮40%)。
七级~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各省标准不同);达到法定退休办理退休,不再发放这两笔一次性补助。
三、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护理依赖)
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发放,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完全不能自理:50%
大部分不能自理:40%
部分不能自理:30%
护理费不受退休影响,退休后仍然按月发放。
四、退休后职业病工伤特殊规则(重点)
退休之后才确诊职业病,可以在诊断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旧伤复发医疗费;没有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
一‑四级工伤职工退休:停发伤残津贴;养老保险养老金低于原来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差;护理费继续发放;旧伤复发医疗持续保障。
养老金与工伤待遇并行领取,养老金不抵扣工伤相关待遇。
五、工亡待遇(职业病导致死亡)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给生前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亲属,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比例:配偶40%,其他亲属每人30%;孤寡老人、孤儿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六、办理简要流程
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护理依赖;
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各项待遇;单位未参保,向单位主张全部赔偿;协商不成走劳动仲裁。
七、常见误区澄清
1、退休得了职业病就没有赔偿
退休后确诊职业病依然可以认定工伤,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医疗费,只是没有两项一次性解除合同补助。
2、职业病赔偿标准全国每个省份完全一样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全国统一;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由各省制定,部分省份职业病会提高赔付比例。
3、办理退休之后,工伤所有待遇全部终止
退休后护理费、旧伤复发医疗费持续享受;只是停发伤残津贴,养老金不足部分基金补差。
4、职业病可以直接提前退休
职业病伤残不等于可以直接提前退休;仍然要满足养老保险退休条件;只有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才可以办理病退。
重要: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必须先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再去人社局做工伤认定,才属于法定工伤。退休后确诊职业病,只要未再接触危害作业,同样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一、第一步:职业病诊断(前置必经)
1、去哪里诊断
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卫健委指定职业病诊断机构(疾控中心或定点医院)。
2、诊断需要提交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职业史、危害接触史说明:岗位、工种、在岗年限、接触哪些有毒有害因素(粉尘、化学毒物等)
劳动关系证据: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资流水、工作证、上岗证、工友证言
历年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历次病历、CT、检验检查报告
单位有法定义务提供工作场所检测报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单位拒不配合,诊断机构可以提请卫健部门现场调查,不影响个人做诊断。机构收齐材料后30日内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对结论不服,收到证明书30日内申请职业病鉴定(上一级机构)。
二、第二步: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1、申请时限
单位:自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起30日内向人社局申报工伤。
单位不申报:本人/近亲属/工会,1年内申请(起算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出具日期)。
因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诉讼、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的时间,不计入1年期限。
2、工伤认定必备全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窗口领取或官网下载,本人签字)
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或盖章复印件)(核心关键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无合同提供:社保记录、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记录、工友证人证言)
病历、检查报告(CT、检验单等)
单位信息:企业工商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
退休后确诊职业病额外说明:已经退休、未再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同样提交上面材料;基数按退休前12个月缴费工资或养老金就高计算,只是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其他待遇正常享受。
3、办理流程
向参保地/单位所在地人社局提交全部材料;
人社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材料不全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
受理后一般60日内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决定书;拿到认定书才算法律意义的工伤。
提示: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之后,才可以进入劳动能力鉴定。
三、第三步:劳动能力鉴定(评伤残等级)
拿到工伤认定书,病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1‑10级伤残、护理依赖等级。
需要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
身份证、社保卡
完整病历、出院小结、CT影像报告等全套医疗资料
鉴定一般60日出结论,复杂可延长30日;对等级不服,15日内向省级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最终结论)。
四、第四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单位正常缴纳工伤保险: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各项待遇;
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五、时间节点汇总
职业病诊断:收齐材料30日出诊断书
工伤认定:受理后60日内出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60‑90日出鉴定结论
六、高频误区
1、拿到职业病诊断书就等于工伤
不等于,必须人社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才可以享受工伤赔偿。
2、退休了就不能认定职业病工伤
退休后没有再接触危害作业,可以申请,只是没有两项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补助。
3、单位不盖章就不能做职业病诊断
单位不配合不阻碍个人诊断,由卫健部门介入调查。
4、超过一年就完全没有办法
只有非个人原因耽误的时间可以扣除;尽量在诊断出具起1年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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