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分为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另外还有医保待遇、地方补贴、丧葬抚恤等待遇;2024年9月30日,10年“中人”过渡期正式结束,2024.10之后退休全部执行新办法计发,不再做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一、三类人员划分(老人/中人/新人)
1.老人:2014.09.30前已经退休继续按原来退休费标准发放养老金,每年参与全国统一养老金上调。
2.中人:2014.09.30前参加工作,2014.10.1之后退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
2014.10—2024.09:过渡期,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2024.10起退休中人:直接按新办法全额核算,不再保底。过渡性养老金专门用来补偿2014.9前没有实际缴费的视同工龄,是中人独有的部分。
3.新人:2014.10.1之后参加事业单位工作无视同缴费年限。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
二、养老金计算公式(新办法)
1.基础养老金退休当年本省全口径月社平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缴费指数由历年缴费基数决定;岗位、职称、绩效工资越高,缴费基数越高,平均缴费指数越高。
2.个人账户养老金养老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60岁退休是139个月)
3.过渡性养老金(仅中人)退休当年本省全口径月社平工资×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各省系数一般1.0%~1.4%)
4.职业年金(强制,所有人都有)职业年金账户总额÷计发月数;
领取方式二选一:①按月领取;②退休时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领完就没有了,不会像基本养老金一样每年上调;基本养老金终身发放,每年参与国家统一调待。
职业年金缴费:单位8%,个人4%,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三、领取养老金硬性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25年起执行渐进式延迟退休)
2.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15年
年限不够:不能一次性补缴机关养老,只能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四、其他配套退休待遇(不属于社保养老金)
1.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养老15年≠医保年限。满足当地医保累计年限(厦门男25年,女20年),退休后不用再交医保,终身享受职工医保报销。年限不足,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延缴。
2.地方性补贴(各地财政承担,不是社保基金发放)取暖补贴、住房补贴、文明单位补贴等,各地标准差异很大,由地方财政、单位政策决定。
3.身故待遇退休人员去世,发放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个人账户、职业年金账户剩余余额可以继承。
五、影响事业单位退休金高低的核心4个因素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工龄):年限越长越高
历年缴费基数(岗位工资、薪级、绩效、职称):基数越高,平均缴费指数越高
退休当年本省养老金计发基数(社平工资)
中人的视同缴费指数(由退休时岗位、职称决定)
六、关键对比:事业单位在编VS灵活就业职工养老
事业单位在编: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中人额外有过渡性养老金;基数按工资据实核定,不能自选档次
灵活就业职工养老:只有基本养老金,没有职业年金、没有过渡性养老金;可以自选缴费档次
提示:编外合同工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走企业职工养老体系,待遇规则和灵活就业一样。
七、养老金年度调整
每年国家统一出台调整方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一起调整,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高龄倾斜)三结合方式。
重点区分:统筹内(社保基金发,属于法定养老金待遇);统筹外(财政/单位出钱,不属于社保养老金,各地政策不一样)
一、统筹内(社保基金发放,法定待遇,人人都有)
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中人额外含过渡性养老金)
2.职业年金(强制缴纳,2014.10之后才有;按月领取或一次性买商业养老)
这两项就是退休后每月社保卡收到的核心待遇,属于养老保险法定发放。
二、统筹外补贴(财政/单位资金发放,不是社保基金,分一次性、按月、专项补贴)
1.一次性退休补贴(符合条件才发)
适用:2014.9.30前获得省部级劳模、重大贡献高级专家等荣誉,原本退休可以加发退休费的人员,2014.10之后退休改为发放一次性补贴,不是按月领。
公式:一次性退休补贴=2014年9月对应岗位基本工资×提高计发比例×240;资金由单位/财政承担,不从养老基金出。
2.按月发放的改革性补贴(各地可选项目,厦门有特区津贴)
住房补贴:没有享受房改分房、房改面积不达标的人员,部分地区按月发放;不是全国统一,要看当地房改政策
物业补贴:部分地区按月发放,各地标准不一。
特区津贴(厦门):厦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保留特区津贴,纳入财政渠道发放。
3.专项补贴(少数人员才能享受)
因公致残护理费:退休时经鉴定工伤致残,生活需要护理的,按月发放护理费。
独生子女奖励:各省政策不同,福建部分地区是退休时一次性奖励,以当地计生政策为准
4.节日慰问(单位/社会化管理)
春节、重阳等节日慰问品/慰问金,属于工会、社会化管理福利,不属于法定退休补贴,不是每月固定发放(厦门社会化退休有慰问机制)
三、身故后一次性待遇(退休人员去世时家属申领)
丧葬补助金
一次性抚恤金
养老个人账户、职业年金账户剩余余额全部继承
这三项是离世时一次性领取,不属于日常退休补贴。
四、医保相关(不属于养老金补贴,属于医保待遇)
满足当地医保年限(厦门男25年、女20年),退休后终身免缴职工医保,正常享受住院门诊报销。
五、关键提醒(很多人踩坑)
统筹外补贴不是全国人人都有,和地方财政、房改政策、荣誉身份挂钩;编外合同工不享受这部分机关事业补贴。
2014.10改革后,精神文明奖、绩效奖励在职才有,退休后一般不再发放。
统筹内养老金(含职业年金)每年参与国家统一养老金上调;统筹外补贴一般不跟着养老金年度调待同步上涨。
人社部发〔2008〕42号(普通事业单位);民发〔2011〕192号(参公事业单位)
重点区分:抚恤金全国统一计发规则;丧葬补助金(丧葬费)没有全国统一标准,由各省自行制定。
一、一次性抚恤金(全国统一标准,普通事业单位,非参公)
计发基数: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基本养老金,不含各类地方补贴、特区津贴)
1.病故: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2.因公牺牲: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3.烈士:按烈士相关条例执行,标准更高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执行公务员抚恤标准(病故=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和普通事业编不一样。
重要:什么是“基本离退休费”
退休时核定的基本养老金+历年国家统一养老金上调部分;不含地方统筹外补贴、物业补贴、特区津贴等,这部分不计入抚恤金计算基数。
二、丧葬补助金(丧葬费):各省自定,全国不统一
国家只定原则,金额由各省人社、财政制定:
常见口径: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4倍
举例:有的省份是2个月社平;有的省份是4个月社平;福建厦门执行福建省本地标准
丧葬费用于安葬开支,一次性发放。
三、另外两笔可以一并继承的钱(不属于丧葬费、抚恤金)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剩余余额:没有领完的部分,全部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2.职业年金账户剩余余额:未领完的职业年金余额,全部可以继承
这两项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费分开核算,一起申领。
四、申领渠道与材料
由单位人事代办,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材料: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逝者社保卡、继承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银行卡。
五、对比区分(非常关键)
1.普通事业编退休(机关养老):病故抚恤金=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丧葬费看本省政策
2.参公事业单位退休:病故抚恤金=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3.企业职工/灵活就业退休(企业职工养老):执行人社部发〔2021〕18号遗属待遇办法,不是按“多少个月养老金”计算,标准完全不同。
六、补充提示
抚恤金不是遗产,但参照遗产分配,由法定继承人协商分配;
部分地区要求提供火化证明才能申领(土葬地区按当地民政政策);
没有按月发放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全国已经基本取消,少数特困个案地方财政酌情处理,不是法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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