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三类,能不能拿回差别很大
1、属于【借款】→可以起诉要回
要两个条件:①钱转过去了(转账记录);②有借贷合意(对方说过借、答应还、聊天记录承认是借款)
只有转账记录,对方抗辩是赠与、生活费、过节红包,举证责任就转回你这边,拿不出聊天/录音,大概率败诉。
聊天记录里写:“我先借你周转,后面还我”、“这个钱我借你的”,这种证据非常关键
2、属于【一般情谊赠与】→基本要不回来
典型:
520、1314、521这种特殊数字红包
情人节、生日、纪念日转的小额钱
日常吃饭、买奶茶、逛街、小额礼物、零花钱特点:表达爱意、维系感情,交付之后赠与生效,分手不能反悔要回。
3、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附条件赠与(类似彩礼)】→有机会起诉追回
比如:几万、十几万大额转账、买车买房出资、三金、订婚大额款项,给钱时是奔着结婚去的。
没结成婚,条件没成就,法院一般支持返还;法官会结合双方收入、相处时长、过错,酌情判返还(不一定全额)
注意:单纯大额转账,没有任何聊天体现“为了结婚”,对方一口说是自愿赠与,也很难赢。
你最关心的:只有转账记录,怎么打?
如果你按民间借贷起诉:适用你前面那条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对方只要说这是恋爱赠与,你就要继续证明是借款,证据不足就输。
如果你按婚约财产/附条件赠与起诉:你要证明这笔大额转账是奔结婚给的,不是单纯谈恋爱赠与。
不建议用“不当得利”起诉:恋爱之间互相给钱本身有合理基础,现在法院对这个案由卡得很严,很容易驳回。
容易踩坑的几点
互有来回转账:法院会互相抵扣,不会单独算你转出的;
转账备注写“爱你、礼物、给你花”,基本直接认定赠与;
分手之后,对方在微信承认“欠你多少钱、以后还你”,这个记录是很强的证据;
诉讼时效:3年,从约定还款日/知道权利受损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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