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驰名商标,依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这里的相关公众涵盖了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认定驰名商标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在目标市场中的知名度是关键因素之一。例如,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宣传且深受消费者喜爱的品牌,其知晓程度相对较高。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使用的历史越悠久,越能体现其稳定性和市场认可度。比如一些百年老字号品牌,其商标使用时间长,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宣传工作的力度和广度直接影响商标的知名度。企业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在不同地域进行长期且广泛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有助于提高商标的知名度。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如果商标在过去曾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这将为本次申请提供有力的支持。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例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这些数据能够反映商标的市场影响力和商业价值。
一、申请驰名商标的途径
申请驰名商标主要有以下四种途径:
工商案件查处:在商标侵权等工商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
异议程序:当对他人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存在异议时,当事人可以在异议程序中请求商标局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争议程序: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商标驰名。
法院司法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请求认定商标驰。
二、申请费用情况
申请驰名商标的费用大概在50 - 100万左右,不过具体费用要视该商标申请的难易程度来定。这其中包含了多个方面的支出,比如准备申请材料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调查费用、数据收集费用;如果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办理,还需要支付相应的代理费;在申请过程中,可能还会产生一些其他的费用,如律师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需在较大范围的地域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特定的行业领域或消费群体中具有广泛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例如,在电子产品领域,某品牌商标因卓越品质和长期市场推广,被广大消费者知晓和认可。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的使用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能体现其在市场中的稳定性和长期使用价值。如一家传统老字号企业,其商标在某地区传承数十年,经过几代人努力经营,成为当地品质和信誉的象征。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商标宣传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大影响,包括广告投放、参加展会、公益活动等宣传方式,持续时间长、投入资金多、宣传范围覆盖地域广。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曾在其他商标纠纷或相关法律程序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或有相关的司法或行政保护记录,能为本次申请提供有力支持。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包括商标的独特性、显著性,以及在行业内的地位和声誉等。例如商标设计具有独创性,与其他同类商标相比,具有独特的设计、标识或内涵,能够轻易地与其他商标区分开来,不易被混淆或误认;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且稳定,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市场覆盖面大、销售量大、市场占有率较高。
此外,申请驰名商标的必须是在中国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所拥有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该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都必须满三年以上(含三年),且商标所有人在实际使用该商标时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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