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户口迁移政策近年来持续优化,尤其在简化流程、放宽条件、推行“跨省通办”和“省内一站式”服务方面进展显著。根据最新信息,政策核心围绕“合法稳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展开,并针对不同迁移类型(如人才引进、亲属投靠、购房落户、毕业生落户等)设有具体规定。需特别注意,部分购房落户政策设有过渡期截止日。
一、通用迁移流程(省内迁移)
江苏省内户口迁移已实现流程简化,普遍采用“迁入地申请—迁出地办理—迁入地落户”三步模式:
1、申请准迁:当事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派出所将签发《户口准迁证》或通过系统内部流转信息 。
2、办理迁出:持《户口准迁证》或相关电子凭证,回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完成落户:携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返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最终的入户登记 。
温馨提示:部分城市(如苏州)对毕业生等群体已实现线上申请与“跨省通办”,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提出申请,两地公安机关将协同办理,无需本人往返 。
二、主要迁移类型及条件
1. 亲属投靠
这是最常见的迁移类型之一,政策相对宽松:
基本条件:被投靠人需拥有迁入地的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并经其及住所所有权人同意 。
放宽范围:除传统的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外,政策已放宽至:
父母双亡的未婚子女可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双亡的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可投靠本人;
现役军人家庭成员间可相互投靠;
在同一省辖市内,岳父母/公婆与女婿/儿媳、祖孙之间也可相互投靠 。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申请人书面申请、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被投靠人住所证明等 。
2. 人才引进
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江苏对人才落户条件较为优待:
适用对象: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者、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学科带头人等 。
核心优势:此类人才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时,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 。
所需材料:除基本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供学历/职称证书、工作单位或录用证明等 。
3. 毕业生落户
针对大中专毕业生,政策提供便利通道:
办理条件: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本地生源中专毕业生 。
办理方式: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 。
所需材料: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学历证明、户口簿或迁移证、落户地址证明(如单位集体户首页或房产证明)等 。
特殊规定:在校期间可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校,也可申请迁回原籍或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 。
4. 购房落户(重要提示:部分政策已设截止日)
购房曾是重要落户途径,但政策已调整:
昆山过渡政策:苏州市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购房落户政策,但为已购房者设置了过渡期。例如,昆山规定,于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房产证、面积80㎡以上、且满足一定年限(如产权满3年、社保满3年或纳税满20万)的购房者,其本人及家属的落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这意味着,当前(2025年9月)该过渡政策已失效。
当前购房落户:目前,单纯购房已不能作为落户依据,申请人仍需满足“合法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基本条件 。
5. 投资/兴办实业落户
对投资者有一定吸引力:
基本条件:在江苏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实业,或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 。
优势:满足条件者,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时,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 。
所需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票、房产或租赁证明、身份证明等 。
三、农村户口迁移
农村户口迁移至另一村庄,流程略有不同:
首先需向迁入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并获得接收证明 。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迁入地派出所提交迁移申请 。
派出所审核材料(可能包括调查核实、公示等环节),符合条件后办理迁移手续 。
完成后领取新户口本 。
四、户口强制迁出情形
在特定情况下,房屋现所有权人可申请将原登记户口迁出:
适用情形:因房屋买卖、赠与、继承、法院判决、政府征收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 。
法律依据:根据江苏省公安厅相关规定,现所有权人可申请公安机关将原登记人员户口迁至社区集体户 。
五、重要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否则可能导致申请被拒 。
社区登记:因购房或结婚迁户口后,务必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否则可能被视为“黑户” 。
政策时效性:户口政策常有调整,尤其是过渡性政策(如购房落户)有明确截止日期,办理前务必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
咨询渠道:如对流程不熟悉,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 。
江苏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根据迁移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户口迁移类型及相应的办理流程和材料:
一、投靠迁移办理流程:由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派出所进行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
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除婚姻关系以外的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二、单位集体户迁移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同意后,由单位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相关材料,派出所进行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
录(聘)用相关手续和社保缴纳证明。
三、购房落户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派出所受理并审核,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所需材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
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迁入人户籍证明。
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办理流程
通过省、市 “毕分办” 派遣到江苏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就业派遣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相关学历证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对在江苏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接收单位证明、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后,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 “同意落户” 意见,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省、市 “毕分办” 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相关学历证书、《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所需材料:就业派遣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相关学历证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等,具体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
江苏户口迁移的办理时间因迁移类型和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介绍:
当场办结:市内移入户口(不包括迁入社区户、农村地区的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和毕业后户口迁入、迁出,符合条件的可当场办理。
即审即办:根据江苏推行的高频户籍事项 “全省通办” 政策,“即审即办” 类户籍业务共 10 项,包括宗教信仰变更、身高变更、血型变更等,由受理地接收申请材料后,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直接办结。
2 个工作日内办结:“全省通办” 中的 “流转办理” 类业务,由受理地接收申请材料后,经初审符合规定的,将有关信息通过公安内网系统流转,在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5 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调查核实后办理的户口登记事项,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上报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审核)的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级公安机关。
23 个工作日内办结:按照原来的跨地市户口迁移手续,整个流程走下来最长要 23 个工作日。但目前江苏已全面开通跨地市户口迁移 “一站式” 办理,办理时限大幅缩短,最快当天可办结,平均办结时间也明显缩短。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省外迁移户口,按照《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审批时限为 1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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