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核心政策依据
执行鸡政规〔2023〕2号文件,2023年10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新一轮地价调整,为鸡西全市现行唯一法定征地补偿基准。
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补偿分为:宅基地用地补偿(参照区片地价)+住宅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搬迁安置+社保五大板块。
二、鸡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宅基地占地参照此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单位:元/㎡(换算:1亩≈666.67㎡)
| 区片层级 | 地价标准 | 覆盖范围 | 分配规则 |
|---|---|---|---|
| 一类区(城区近郊) | 125元/㎡(约8.33万元/亩) | 鸡冠区全域、城子河区城郊、恒山区城区周边 | 补偿款70%发放农户,30%留存村集体公益使用鸡西市12... |
| 二类区(远郊乡镇) | 72元/㎡(约4.8万元/亩) | 滴道区近郊、梨树区、麻山区近郊、鸡东县城周边 | 同上 |
| 三类区(偏远乡镇/县域农村) | 52元/㎡(约3.47万元/亩) | 鸡东偏远乡村、密山、虎林全域农村、各山区乡镇 | 同上 |
备注:区片地价不含房屋、院墙、果树、水井、大棚、青苗、搬迁费、过渡费、失地农民社保费用,需另行核算补偿。
三、农村住宅房屋重置成新补偿(鸡西本地评估指导价)
按房屋结构、建成年限折旧核算,直接赔付房主:
1、砖混平房(主流):1100~1300元/㎡
2、砖木砖瓦房:850~1000元/㎡
3、土坯/草房:450~650元/㎡
4、二层及以上砖混楼房:1400~1600元/㎡
室内装修、地面铺装另行评估加价
四、地上附着物通用补偿标准(鸡西农村征地统一参考)
院墙:70~90元/延长米
水泥院落地面:60~80元/㎡
猪圈、仓房、偏厦(砖木):220~380元/㎡
机井:3500~8000元/眼;大口井:1200~2000元/眼
果树:幼树30-80元/棵、初果期200-450元/棵、盛果期800-2600元/棵
钢架大棚:90~140元/㎡;普通拱棚:35~60元/㎡
青苗(水田、旱田):1200~2800元/亩
五、搬迁、临时安置补助
1、搬迁费:住宅每户一次性800~1500元(按房屋面积微调)
2、临时过渡安置费(租房周转):
选择安置房回迁:每月8~12元/㎡合法住宅面积,计发至交房为止
纯货币补偿:一次性发放3-6个月过渡费
3、按期签约搬迁奖励:每户3000-10000元(各县区项目自主设定)
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硬性缴纳)
鸡西统一标准:9万元/人,全额划入社保专户,被征地农民自愿缴纳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长远生计保障。
七、三种安置方式任选其一
货币补偿:宅基地地价+房屋+附着物+搬迁过渡全部折算现金一次性付清
产权调换(安置房):城区规划区内主流方式,按合法建筑面积1:1置换回迁楼房,互补差价
划地自建:仅偏远乡村允许,城镇规划区内禁止批地自建宅基地
八、举例测算(偏远乡镇一户标准宅基地)
宅基地面积:333㎡(0.5亩);砖木瓦房60㎡
宅基地占地补偿:0.5亩×3.47万/亩≈17350元
房屋补偿:60㎡×900元/㎡=54000元
院墙、仓房、果树等附着物合计:8000元
搬迁+过渡+奖励:合计4500元
总计:约8.38万元(不含失地社保)
九、重要提示
每一个征地项目都会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最终金额以项目公示细则为准;
违建房屋、征地公告后抢建、抢种绿植一律不予补偿;
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申请土地价值评估、申请听证,或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权。
集体土地宅基地补偿争议,黑龙江实行协商→听证→县级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梯式维权,协调、裁决是起诉前置必经程序,跳过法院不予立案。
一、第一阶段:公示期内先行提异议(成本最低,最先做)
征地会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法定公示30天
1、提交书面异议书
邮寄/当面递交至:区/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
写明:面积少算、房屋估价过低、区片地价执行错误、附着物漏补、过渡费不达标、同村不同价等具体问题;
务必用EMS邮寄,留存快递底单、签收记录,不要只口头沟通。
2、联名申请听证会
本村半数以上被征地村民共同书面申请,政府必须召开听证会,会上举证要求上调补偿,听证记录可作为后续维权关键证据。
3、评估报告异议
收到房屋价值评估报告起10日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复核不满意,10日内向鸡西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推翻偏低评估价。
二、第二阶段:行政协调+裁决(黑龙江法定前置程序,核心必经)
依据《黑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处理办法》专门规定步骤1: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适用:公示期满没修改方案、双方谈不拢
时限:知晓补偿方案60天内提交《协调申请书》
递交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代县政府受理)
材料:身份证、宅基地证/土地证、户口本、征地公告、评估单、补偿明细、周边房屋价格对比照片、协商录音证据
结果:政府组织征收办、村镇、农户调解,出具书面协调意见;能谈拢直接签订补充协议补差。
步骤2:协调不成→向黑龙江省政府申请行政裁决
协调无果15日内提起,由省自然资源厅承办省政府裁决案件
裁决可作出:撤销原有补偿方案、责令鸡西当地政府重新制定公平补偿标准、核定合理补偿金额。
三、第三阶段:行政复议(对省政府裁决/地方补偿决定不服)
1、时限:收到裁决文书60日之内
2、复议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3、诉求:确认补偿标准违法、撤销补偿安置方案、责令重新核算宅基地+房屋整体补偿
优势:免费审理、上级行政机关纠错力度大,大量征地纠纷复议阶段即可调解解决。
四、第四阶段:最终司法救济——行政诉讼(民告官)
1、起诉时限:
复议结束不服: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起诉
不动产征地最长维权期限:20年
2、管辖法院: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3、可提出诉求:
①确认征地补偿方案违法;
②撤销不合理补偿决定;
③判令按照鸡西区片地价、房屋重置市场价足额补偿差额;
④遭遇断水断电、逼迁、违法强拆,一并起诉索要行政赔偿。
五、日常投诉施压渠道(全程可同步使用,辅助维权)
1、1233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热线(征地专用)
举报:补偿低于法定区片综合地价、未批先占、压低宅基地土地补偿、村干部截留征地款、程序不公示。
2、12345鸡西政务便民热线
投诉逼迁、临时安置费过低、拒不答复群众异议,工单会派发至县区政府限时办结回访,可反复督办。
3、纪检监察委
举报:征收人员优亲厚友、同片区补偿标准不一致、收受好处刻意压低农户补偿款。
4、信访渠道
县区信访局、鸡西市信访局提交书面信访材料,索要受理回执;信访不替代法律程序,仅作为辅助施压手段。
六、遇到逼迁、断水断电、违法强拆应对要点
1、严禁暴力对抗,全程录音、拍照、录像留存全部证据;
2、立刻拨打110报警,索要报警回执;
3、同步12336、12345举报;
4、强拆后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按照房屋被拆除当日周边商品房市场价全额赔付,包含屋内财物损失。
七、必备留存全部证据清单(维权核心)
宅基地使用权证、建房审批手续、户口本;
所有征地公告、补偿明细表、评估报告单;
和征收工作人员谈判录音、微信聊天记录;
房屋、院墙、果树、仓房等附着物全景照片视频;
同村其他村民补偿协议(证明同地不同价);
EMS邮寄底单、各类受理回执。
八、鸡西本地补偿常见不合理情形及维权突破口
1、宅基地占地补偿:低于对应区片综合地价(一类8.33万/亩、二类4.8万/亩、三类3.47万/亩)→直接依据区片地价要求补足;
2、房屋定价过低:砖混房低于1100元/㎡、折旧折算过度→申请评估专家鉴定;
3、院落空地、猪圈、水井、果树一概不补偿→依据附着物统一标准逐项核算;
4、不给过渡安置费、搬迁奖励克扣→要求按照鸡西统一安置补助标准补发。
九、简要流程总结
协商谈判→公示期书面异议+听证→县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全程每个环节都有法定时限,切勿逾期丧失维权权利。
全程分为四大阶段,16个细分步骤,严格遵循《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征地实施规定,鸡西鸡冠、恒山、滴道、城子河、梨树、麻山、鸡东、密山、虎林全部通用。
法定原则:先报批、后征地;先补偿、后搬迁;严禁政府行政强拆,只能法院司法强制执行。
第一阶段:征地前期准备+报批前程序(征收正式启动,无省政府/国务院批复不得占地拆房)
步骤1: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起点)
1、发布单位:鸡西各区/县人民政府
2、张贴位置:乡镇政府大院、各村公告栏,同步区县政府官网公示
3、公示时长: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公告内容:征地四至范围、公共利益征收目的(修路、城建、公益项目等)、即将开展入户勘测安排
5、冻结效力(关键):预公告下发当日起,征收范围内禁止建房、翻修、搭建偏房、种树、装修、分户、迁户口;抢建、抢种所有财物一律不予补偿。
6、农户必做:全程拍照、录像留存公告原件,保存张贴证据。
步骤2:入户土地、房屋现状全面调查清点
牵头部门:区/县自然资源局、乡镇政府、村委会联合入户
1、勘测内容:宅基地总面积、院落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砖混/砖木/土房)、院墙、仓房、猪圈、水井、果树、大棚、室内装修等所有地上附着物逐项登记造册;核对宅基地使用权权属、户口本人口信息。
2、签字规则:调查表需要户主签字确认;
维权提醒:面积算少、结构认定错误、附着物漏登,不要直接签字,当场书面标注异议内容再签字;拒不签字,工作人员邀请村干部、村民代表见证登记,台账依然有效。
3、所有勘测资料是后续补偿唯一核算依据。
步骤3: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报批必备硬性材料)
组织单位:区委政法委牵头,乡镇、人社、信访部门参与
内容:研判补偿矛盾、村民抵触情绪、安置可行性,制定矛盾化解预案;被征地村民可受邀参与座谈
出具稳评报告并备案,无稳评报告,上级不予批准征地申请。
步骤4: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最核心维权环节)
1、多部门联合制定:自然资源、财政、人社、住建部门,按照鸡西区片综合地价、房屋重置补偿标准拟定整套补偿细则
2、公告张贴公示:村内+政府官网,公示最低30日
3、方案载明全部内容:
①宅基地土地补偿(区片地价);②房屋、附着物补偿标准;③搬迁费、临时安置过渡费、按期签约奖励;
④三种安置方式:货币补偿、楼房产权调换、偏远乡镇划地自建;⑤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政策;⑥异议反馈、听证申请渠道。
步骤5:征求村民意见+申请听证会(法定权利)
1、30天公示期内,村民可以书面提交补偿过低、标准不合理意见;
2、本村半数以上被征地村民共同书面申请听证,政府必须召开征地听证会;会上可举证现有补偿偏低、同村差价问题,听证笔录可作为后续复议、诉讼关键证据;
3、政府根据听证意见修改补偿方案,重新公示后方可生效。
步骤6:村民办理补偿登记
公告限期内,户主携带:户口本、宅基地证/建房审批手续、身份证,到乡镇征收办登记权属信息;
逾期不登记,只能按照前期入户勘测台账核算补偿,极易出现漏补。
步骤7:自愿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签约双方:区县征收部门↔宅基地户主
协议写明:总补偿金额、付款节点、安置选择、交房搬迁时限、违约责任;
提示:补偿款未约定足额付清时间,不要随意签署协议;少量村民始终谈不拢无法签约,政府要如实写明情况,一并上报省级政府报批。
步骤8:区县政府逐级上报征地申请,等待审批
鸡西市政府整理全套材料,上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大面积建设用地需要上报国务院批复。
审批内容: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集体土地征收批复。
没有拿到省级征地批复,任何单位无权占地、拆房、逼迫搬迁。
第二阶段:征地获批后正式实施阶段(批复下达,合法开展兑付补偿、搬迁工作)
步骤9:发布正式《征收土地公告》
区县政府收到省政府征地批复文件起15个工作日内,进村张贴正式征地公告、官网公示;
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复文号、征地范围、征收期限、补偿兑付安排、行政复议与诉讼维权渠道。
步骤10:足额拨付全部征地补偿款项(先补偿后搬迁法定底线)
资金范围:宅基地占地补偿、房屋补偿、院落附着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签约奖励全部款项;
拨付要求:全款一次性打入农户银行卡/社保卡,不得分期克扣、押款;
同步由人社部门核算、缴纳失地农民社保费用,为被征地村民建立养老保障账户。
步骤11:已签约农户腾空房屋、自主搬迁
补偿全款到账后,农户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搬离房屋;搬迁完毕,政府统一拆除房屋、平整宅基地。
第三阶段:针对拒签、补偿争议农户的法定处置流程(补偿谈不拢完整程序)
步骤12:下达《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
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的,区/县政府依据法定补偿标准、本村已签约村民补偿标准,单方出具书面补偿决定;
文书写明:详细补偿总额、安置方案、限期交出土地期限,同时书面告知两项权利:
①收到决定书60日内可申请行政复议;②6个月内可提起行政诉讼。
步骤13:催告履行(二次告知)
限期届满农户既不复议、不起诉,也拒绝搬迁交地,政府下发《交出土地催告书》,再次留出履行期限。
第四阶段:司法强制执行收尾(唯一合法拆房途径)
步骤14:政府向鸡西市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农户法定期限内全程不维权、拒不腾房,区县政府整理全套征地材料,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
步骤15:法院审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
法院核查征地全流程手续是否合法、补偿标准是否达标;手续合规则裁定准予执行。
步骤16:法院组织司法拆除房屋
由法院牵头,多部门配合统一拆除住宅;地方政府、乡镇无权自行组织强拆,私自强拆属于程序严重违法,可起诉索要行政赔偿。
鸡西征地全程关键红线(被征地农户必看)
缺少省政府征地批复:所有占地、拆迁行为均违法;
未全额发放补偿款前,无权要求搬迁;
断水、断电、堵路、骚扰逼迁均属于违法逼迁,可12336、12345举报;
对补偿不满:公示期提异议→申请听证→县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逐级维权。
简易流程总览
预公告冻结土地→入户勘测+稳评→补偿方案30日公示+听证→签约登记→上报省政府征地审批→下发正式征地公告→全款发放补偿→签约村民搬迁→未签约下达补偿决定→催告→法院司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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