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依据:潭政发〔2025〕4号《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要点: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分开补偿:宅基地土地补偿+地上房屋补偿+附属物、搬迁、过渡、奖励等;有三种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安置房安置、自拆自建(重新划宅基地)。
一、房屋主体补偿(含基础+主体+常规装修,按合法建筑面积)
框架楼房:2200元/㎡
砖混楼房:1900元/㎡
砖混一层平房:1700元/㎡
注:违建、超批准面积部分一般不予补偿或仅给残值补助;合法面积以不动产权证/建房审批手续认定。
二、三大安置方式(三选一)
1.货币安置(最常用)
住房货币安置补贴:18万元/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安置资格人员)
提示:不是按房屋面积,按符合资格安置人口发放;已享受过房改房、拆迁安置的人员一般不再重复享受。
2.安置房(实物安置)
按政策核定安置人口,提供安置房,按规定结算差价。
3.自拆自建(集中联建,重新安排宅基地)
自拆自建宅基地补助:1000元/㎡(按批准宅基地面积)
适用:规划允许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区域,大部分城区项目不再采用自建安置。
三、奖励、搬迁、过渡等补助
腾地奖励:700元/㎡(按合法房屋建筑面积,按期签约、按期腾房才可领取,逾期无)
搬家补助费:按户计发(两次搬家,搬出+回迁)
临时安置过渡费:按月发放,选择货币安置发放一定期限;选实物安置房发放至交房。
附属设施补偿:围墙、地坪、化粪池、水井、果树苗木、晒坪等单独清单包干补偿。
四、宅基地土地补偿(集体土地)
宅基地土地补偿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再由村按村规民约分配给集体成员;执行湖南省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区分:房屋补偿款直接给到农户;宅基地土地补偿款先给到村集体,再内部分配。
五、特殊补助
家庭6人及以上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仅有一处住宅、符合分户建房条件,经审核,最高按140㎡,800元/㎡一次性补助。
六、无证房屋认定规则
一户一宅,本村村民,仅唯一住房、因规划管控停办审批,可按70㎡/人认定合法建筑面积(需审核),其余超面积一般按残值处理。
七、维权简要(补偿谈不拢)
向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征拆中心、乡镇街道征拆办申请复核补偿方案;
向湘潭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向湖南省政府申请裁决;
也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拨打12345政务热线咨询投诉;经济困难可拨打12348申请法律援助。
重要提醒
先看项目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项目适用潭政发〔2025〕4号;公告发布在前的老项目,沿用当时旧标准。
腾地奖、过渡费属于按期签约奖励类,不按期签约腾房,这部分奖励直接没有。
安置人口资格认定是争议高发点:外嫁女、新生儿、户口挂靠人员能否计入安置人口,严格按方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
文件依据:潭政发〔2025〕4号《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行政复议60日,行政诉讼6个月,从知道征收行为/补偿方案起算;不要错过法定期限。
核心争议常见点:安置人口认定、合法房屋面积认定、房屋结构评估、安置补贴、按期腾地奖励、附属物漏算。
第一步:固定证据、申请信息公开(维权基础)
保存全部原件:不动产权证/建房批文、户口本、房屋照片视频、评估单、征拆工作人员沟通录音、微信聊天记录。
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征地预公告、征地批复、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现状调查确认表、房屋评估资料、听证材料(向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申请)。
重点核查:项目有没有合法征地批文、有没有依法公告、调查结果有没有你本人签字确认。
第二步:沟通协商、申请复核评估
找乡镇/街道征拆办、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市征拆中心),提交书面异议,要求重新复核房屋面积、结构、附属物、安置资格,索要书面补偿明细,不要只看口头报价。
注意:不要随便签《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一旦签字,后续再主张补偿差额难度极大;除非协议写明包含全部损失。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阶段,有权申请听证,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第三步:协调(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
对补偿标准、区片地价、房屋补偿标准不服:向湘潭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提示:单纯对安置人口、房屋面积、评估金额有异议,除协调外,也可直接走复议、诉讼。
第四步:行政复议
针对征地批复、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决定、强拆行为:向作出机关的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收到文书60日内)。
湘潭市政府作出的补偿方案→复议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为→向市政府或省自然资源厅复议。
第五步:行政诉讼(最终司法途径)
向湘潭市对应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收到相关文书6个月内),起诉请求:撤销补偿方案/补偿决定、重新核算补偿。
如果已经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逾期不起诉、不复议,征收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类特殊纠纷:村集体内部分配宅基地土地补偿款
宅基地土地补偿费是拨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如果你认为村委会分配方案不公、剥夺集体成员资格(如外嫁女、新生儿):
找乡镇/街道调解;
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侵害村民权益的分配决议。
求助渠道
12345政务热线:投诉征拆程序、评估、补偿漏项等问题,转派自然资源局、征拆中心答复。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向湘潭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可指派免费征地拆迁律师。
湘潭本地重要避坑提醒
腾地奖励(700元/㎡)属于按期签约奖励,不签字、不按期腾房,直接没有这部分钱;但不能因为不签协议就压低房屋本身的法定补偿。
安置人口认定是高发争议点:外嫁女、挂靠户口、曾经享受过拆迁安置的人员是否计入安置人口,严格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征收方案。
严禁采取断水断电、骚扰逼签,遇到违法逼签要立刻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向自然资源、住建、纪检部门举报。
理性维权,禁止阻工、信访过激行为,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事务实施单位:湘潭市/县市区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优居中心,原征拆中心),乡镇、街道、村配合。
整体分为批前程序(最关键,老百姓主要参与阶段)→用地报批→批后实施→签约腾房→司法强制执行(少数未签约户)。
一、批前程序(报批前,必须全部做完,才能向上级申请征地批文)
1.资金落实+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预公告发布前,优居中心测算全部征拆资金,足额存入监管账户,专款专用,资金不到位原则不发预公告。
在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张贴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10个工作日;写明征收范围、项目用途、现状调查安排。
预公告起,征收范围内禁止抢建、抢栽苗木,新增部分不予补偿;同时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建房、工商等手续。
2.拟征收土地现状入户调查、房屋丈量登记(核心环节)
优居中心联合自然资源、乡镇、村组入户:
丈量宅基地、房屋面积,拍摄房屋全貌、附属物(围墙、地坪、水井、果树)拍照录像建档;
核对不动产权证、建房批文、户口本;
登记房屋结构、家庭成员,认定集体经济组织安置人口;
调查结果交由农户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可公证、录像留存作为补偿依据。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优居中心组织开展维稳评估,划分风险等级;高风险项目不得报批征地。
4.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示≥30日)
公告内容:征收范围、房屋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安置房/自拆自建)、安置人口认定、奖励、过渡费、听证权利、异议渠道。
5.征求意见、组织听证(你的法定权利)
公示期内,你可以书面提出异议;
若半数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补偿方案有意见,政府必须组织听证会,听取村民意见,修改补偿方案。
6.办理补偿登记
通知被征地农户携带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补偿登记;逾期不登记不影响后续征收,以调查档案为准。
7.协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优居中心、街道/乡镇与农户一对一谈判,核算补偿总额(房屋+附属物+搬迁过渡+安置补贴+按期腾地奖励),双方自愿签约。
提示:没有谈妥、补偿不合理,不要随便签字,一旦签订协议维权难度极大。
二、用地报批(政府向上级申请征地批文)
把前期全部材料(预公告、调查资料、风险评估、补偿方案、签约情况)打包上报;
由湖南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看土地性质与面积);
时限:预公告发布1年内完成报批,超过一年要重新走预公告、调查、方案公示整套流程。
三、批后实施(拿到征地批文之后)
1.发布正式《征收土地公告》
收到征地批复文件起15个工作日内,在村组张贴正式征地公告,公布批准机关、文号、征地范围、补偿方案。
2.兑付补偿款
发布征地公告后3个月内,足额拨付全部补偿资金到监管账户,再按协议兑付到户(先补偿、后搬迁)。
房屋补偿、安置补贴直接发给农户;
宅基地对应的土地补偿费拨付到村集体,由村集体按村民决议分配。
3.按期签约户:领款、选安置房(或货币)、搬迁腾房
按期签约、按期腾房的,可领取700元/㎡腾地奖励;逾期不腾房,奖励取消。
四、少数未达成协议的农户(补偿谈不拢)
优居中心继续组织协商;协商无效,县市区政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面写明补偿项目、金额、安置方式、搬迁期限,同时告知复议、诉讼权利。
收到补偿安置决定,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若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又不腾房,政府不能直接强拆,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执行,拿到法院裁定之后,才可以实施强制拆除。
湘潭严禁行政机关直接强制拆房,没有法院裁定的强拆属于违法强拆。
五、征收收尾
拆除房屋、清理场地,办理土地移交;注销原宅基地不动产权证。
农户在每个阶段可以行使的权利
预公告、调查阶段:到场共同丈量、核对面积、保存照片视频;
补偿方案公示期: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听证;
协商阶段:要求出具书面补偿明细,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补偿方案;
收到补偿安置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全程: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征地批文、全套档案。
湘潭本地重点提醒
适用文件:新项目执行潭政发〔2025〕4号;在该文件发布前已经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老项目,沿用旧标准。
安置人口、房屋合法性认定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环节,认定结果会公示,可以提交异议。
腾地奖励属于按期签约、按期腾房奖励,不是法定房屋补偿,不按期签约就没有,但房屋主体补偿不能随意压低。
维权渠道:12345政务热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居中心;经济困难拨打12348申请法律援助。
流程简要总结
预公告发布→入户丈量调查、拍照建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0天+听证)→补偿登记、协商签约→省级/国务院报批征地→发布正式征地公告→兑付补偿款、签约户搬迁腾地→未签约户下达补偿安置决定→复议/诉讼→法院裁定司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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