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点区分: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和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补偿是分开两笔钱,单独计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含房屋、青苗、附着物、社保费
一、宅基地(土地部分)补偿
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按当地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4倍及以上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区片地价分片区:桂林主城区(秀峰、象山、七星、叠彩、雁山、临桂)价格高于各县(阳朔、永福、全州、兴安等),每个乡镇区片价格不一样,以征地项目公告为准。举例:某片区农用地区片价10万元/亩,则宅基地土地补偿≥4万元/亩。
注意:这笔土地补偿,一般拨付给村集体,再由集体按方案分配给农户。
二、宅基地上住宅房屋补偿(重点)
房屋属于地上附着物,不是按宅基地地价,按房屋本身评估补偿,两种安置方式任选其一:
1、产权调换(安置房):就近/异地安排安置房,按合法建筑面积进行置换;超面积、不足面积按方案补差价。
2、货币补偿: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结合房屋结构(砖混、砖木、简易房)、建筑面积、新旧程度评估作价,一次性给钱自行购房。
附属物:围墙、地坪、化粪池、水井、果树等,按桂林市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市政规〔2023〕8号)单独补偿;各县会有细化标准。
三、其他法定补偿项目(全部单列,不并入区片地价)
1、搬迁费:搬家、物品搬运补助;
2、临时安置费(过渡费):选安置房的,在交房前按月发放房租补助;
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单独列支,符合条件可参保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保障长远生计;
4、青苗补偿:宅基地院内果树、苗木等按附着物标准补偿。
四、房屋面积与权属认定
1、有不动产权证、老房产证:以证载面积为准;
2、无证房屋:由政府组织调查、认定。合法建造的历史房屋按规定补偿;违建、抢建房屋一般不予补偿。
五、征地基本流程简要
1、发布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2、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公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取意见、组织听证
4、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5、报批土地,获批后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兑付补偿
补偿款足额到位后,才能实施征地拆迁。
六、补偿不合理,维权渠道
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在公告期申请听证;
无法达成协议:政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收到该决定60日内行政复议,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咨询:12345、自然资源局、12348法律援助。
重要提醒
市政规〔2026〕10号只是土地(宅基地)的地价规则,房屋拆迁补偿看项目征地安置方案+评估报告,不同项目标准会有差异;
区片综合地价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含房屋、附着物、社保费,很多人容易混淆;
征收永久基本农田、集体未利用地另有单独折算系数。
宅基地+地上住宅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收;核心依据《土地管理法》、广西《土地征收程序规定》;不要暴力对抗、不要轻易签协议。
一、征地公告阶段(还没签协议,优先操作)
仔细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期内,对补偿标准、房屋评估、安置方式不满意,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多数村民有异议,可以申请组织听证会,当面陈述理由,要求修改补偿方案。
这是法定权利,书面提交并留存回执。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清征地手续)向桂林市/区县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公开:征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批复、红线图、房屋评估报告、社保落实材料。很多补偿偏低的案子,会查出缺少批文、程序违法、评估违法等问题。
和征收部门书面协商自己对照桂林补偿标准,整理一份书面补偿明细,列明房屋面积、结构、附属物、搬迁费、过渡费、宅基地土地补偿、社保等项目,邮寄给征地实施单位,保留快递底单。
重点提醒:补偿、评估、权属面积还没核实清楚,不要随便签《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一旦签字,后续再争取差额难度极大;不要相信口头承诺。
二、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达不成协议,政府出具书面决定)
这是关键文书,收到之后有两条法定救济途径,有严格时限,过期会丧失权利:
行政复议:收到决定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免费)
行政诉讼:收到决定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民告官)
如果不复议、不起诉,到期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其他投诉渠道
乡镇政府、桂林市/区县自然资源局:书面投诉,反映评估偏低、少算房屋/附属物、截留补偿款、程序违法。
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派自然资源、信访部门处理。
信访渠道:可以信访,但信访不能替代复议、诉讼,不能中断法定起诉期限,仅作为辅助沟通手段。
四、补偿款被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费纠纷)
宅基地土地补偿款一般拨付村集体。村里不分配、克扣,可:
向乡镇政府投诉,责令村务公开、监督集体分配;
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村委会要求分配土地补偿。
五、必备证据清单(全程保存)
宅基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老建房审批材料(权属证明)
征地全部公告、补偿方案、评估报告、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
房屋、围墙、果树等附着物照片视频
沟通记录:谈话录音、微信短信、邮寄函件回执
房屋测量记录、入户调查表
六、桂林本地法律援助渠道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经济困难,可到桂林市/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律师
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自然资源局、信访
第一阶段:征地前期报批前程序(征地报批之前,核心阶段)
步骤1: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在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张贴公示,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写明:征收范围、征地目的、现状调查安排;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建、突击装修一律不予补偿
你要做:拍照、录像留存公告原件,保存证据
步骤2: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步开展)
现状调查(丈量清点)工作人员入户勘测:宅基地权属、土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围墙、地坪、水井、果树等附着物,制作调查表。
调查表签字前,务必核对数据,面积、附着物漏记不要随便签字;对数据有异议书面提出异议并留存。拒签的,政府可通过见证、公证方式固定调查结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征地矛盾风险,中、高风险项目不能报批征地。
步骤3:拟定并公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在村、组公示不少于30日;内容包含: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安置房/货币补偿)、搬迁费、过渡费、社保方案、登记时间、异议渠道。
你的权利: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异议;超过半数村民对方案不认可,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根据听证意见修改方案。
步骤4:办理补偿登记
带不动产权证、宅基地证、建房审批材料、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登记;不主动登记,以政府调查认定结果为准。
步骤5:协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乡镇、征地办与农户协商签约,约定补偿金额、安置方式、付款时间、搬迁时间。
重要:没看清条款不要签字,口头承诺无效;协议一定要写清全部补偿项目。少数达不成协议的,政府会在上报征地材料时如实说明。
步骤6:落实全部补偿资金与社保费用
土地补偿、房屋补偿、附着物、安置补助、社保资金必须足额预存到位,资金不到位不能上报报批。
第二阶段:征地报批(向上级政府审批)
桂林市/区县政府整理全套前期材料,逐级上报审批:
一般集体土地:广西自治区政府审批
永久基本农田、大面积土地:国务院审批
自预公告发布起3年内完成报批;超期要重新启动全部前期程序。
第三阶段:征地批复之后,正式实施征收
步骤7:发布正式《征收土地公告》
收到征地批复15个工作日内发布,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征地批准机关、批复文号、征收范围、补偿方案、实施单位。
步骤8:兑付补偿款、落实安置
已经签约的农户,按协议约定拨付补偿款、落实安置房或过渡费。
步骤9:未签约户,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少数始终无法达成协议的,由市县政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写明补偿金额、安置方案、搬迁期限。
维权时限关键点:收到该决定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复议、不起诉,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步骤10:搬迁、拆除房屋、交付土地
补偿足额到位后,农户按协议或补偿安置决定限期搬迁交房。
严禁未补偿就强拆;合法强拆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政府无权直接自行强拆。
第四阶段:后续工作
村集体分配宅基地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按村民大会制定的分配方案分给农户);房屋、附着物补偿直接给到农户个人。
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手续。
全流程预估时间参考(无重大争议、无诉讼)
预公告+现状调查、风险评估:1~3个月
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听证、签约:1~4个月
省级征地报批:3~8个月(材料复杂会更长)
批后公告、兑付补偿、作出补偿安置决定:1~3个月
如果出现大量争议、听证、复议、行政诉讼,整体周期会拉长。
全程重点提醒(桂林本地)
宅基地土地补偿给村集体;房屋、附属物补偿、搬迁费、过渡费直接给到农户。
评估:房屋价值一般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评估。
维权动作:所有异议、申请听证、信息公开都要书面提交,保留快递回执、拍照录像。
咨询渠道:12345政务热线、自然资源局、12348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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