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征收参照同区片耕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区片地价=土地补偿费(30%)+安置补助费(70%),不含房屋、附着物、社保费。
全市各县、区区片价格不一样,同一个区也分多个区片,以所在县区政府正式征地公告为准。
一、宅基地土地补偿(土地部分,不含房子)
规则: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参照同片区耕地的区片综合地价;城市规划区、城中村项目经批准可适度上浮;普通乡镇直接执行基准区片价。
补偿款分配:拨付村集体后,≥70%归宅基地使用权农户,集体留存≤30%用于村内公益。
宝鸡主要片区参考(2024版区片综合地价)
| 区域 | 区片地价(亩) | 备注 |
|---|---|---|
| 高新区(马营、八鱼) | 76830元 | 全市最高区片 |
| 金台、渭滨城郊 | 6‑7.2万元/亩 | 近郊 |
| 陈仓区部分平原 | 约5‑6万元/亩 | 山区片3.99万元/亩起 |
| 各县山区乡镇 | 44700元起 | 最低档 |
注意:区片价是“每亩”,宅基地1亩=666.67㎡;陕西农村宅基地法定标准:平原/城郊≤133㎡/户(约0.2亩)。
二、地上房屋补偿(宅基地上住宅)
房屋按重置成新价(重建同等房屋成本×成新折旧系数),由项目评估或县区拆迁文件定,参考区间(关中宝鸡本地):
框架结构:1100‑1400元/㎡
砖混:700‑950元/㎡
砖木:500‑650元/㎡
土木/土坯:350‑450元/㎡
另外单独计:装修、围墙、门楼、水井、果树、地坪等院内附着物,按县区附着物标准据实评估补偿。
三、搬迁、临时安置补助
搬迁费:按户或建筑面积,项目公告确定,宝鸡常见:2000‑5000元/户(一次性)。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自行过渡,按月发放,一般15‑30元/㎡・月,直到安置房交付;选货币补偿一般不计过渡费。
签约搬迁奖励:项目公告设置,按期签约搬迁给予,金额以项目方案为准。
四、安置方式(三选一,尊重农户意愿)
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有规划安置点,划新宅基地,补偿房屋重置、搬迁费;适合有宅基地指标的乡镇。
安置房置换:集中安置,拆一还一或按人口核定安置面积,多退少补。
货币补偿:宅基地土地补偿+房屋重置成新+附属物+搬迁补助一次性给钱。
五、社会保障(单独列支,不能抵扣房屋土地补偿)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征地报批时计提社保资金,符合条件村民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保体系。
六、重要提示与维权
以上为法规框架与参考区间,最终以你所在县区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为准,每个项目会有具体实施细则。
违法占地、超占宅基地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对补偿方案不服:可申请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重要底线:补偿不满意不要签补偿协议;不暴力对抗;所有诉求尽量书面、留证据;严格遵守时效。
宅基地征收包含两块:宅基地土地补偿(区片地价)+房屋重置成新+附属物搬迁补助。补偿不合理分两种:①方案本身违法;②对你户的评估、核算结果不公。
一、前期固定证据(必须先做)
权属材料:宅基地证/不动产权证、老宅基地审批手续、户口本、建房审批资料。
征收文件:征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偿方案、评估报告、分户补偿明细。没有看到正式公告,有权拒绝谈补偿。
实物证据:房屋内外、院墙、果树、水井等拍照录像,标注时间;保存与镇政府、拆迁办沟通录音、微信、短信、12345工单回执。
拿不到文件:向县区自然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书面邮寄,留存快递底单,申请公开:征地批文、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机构选定材料。
二、协商、异议、听证(征收公告30日公告期内优先走)
1、书面提出异议(不要只口头说)
向县区政府、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异议书,写明:哪里补偿不合理(土地价格偏低、房屋评估偏低、漏算附属物、安置不落实等)、你的诉求,EMS邮寄,保留底单、签收记录。
2、申请听证(公告期内提出)
补偿安置公告公示不少于30日;对方案不服,书面申请听证,提交给县区自然资源局。过半数村民对方案有异议,政府必须组织听证;个人也可以申请参加听证,提交听证申请书、身份证、宅基地权属证明。
听证是前置意见渠道,听证不等于直接改补偿,但可以固定程序证据。
3、对评估结果不服: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复核结果仍不服,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重置成新价明显低于本地参考区间,是重要异议点。
三、正式法定救济途径(协商、听证无效后)
1、行政复议(时效:知道该行为起60日内,免费)
对县区政府作出补偿安置决定不服:向宝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自然资源局、镇政府实施行为不服:向县区政府或宝鸡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复议。
提交材料:复议申请书、身份证、宅基地权属、征收文件、异议材料、证据;邮寄/政务平台线上提交,务必留凭证。
2、行政诉讼(司法最终救济)
直接起诉:自知道行政行为起6个月内;
复议之后起诉: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
被告:作出补偿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实施单位(镇政府、自然资源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告县级政府一审在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可网上立案(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小程序)。
注意:单纯对“补偿标准数值高低”有意见,不能直接起诉标准文件;针对你户作出的分户补偿决定、强制行为,可以起诉。
四、其他投诉举报渠道(不能替代复议诉讼,可并行)
12345政务热线:登记诉求,留存工单编号。
纪检监察:发现补偿款截留、挪用、工作人员违规,向县区纪委监委举报。
自然资源部门违法查处:发现未批先征、程序违法,向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诉。
五、遇到强拆风险的关键点
未签协议,没有法院强制执行裁定,行政机关无权强拆你的宅基地房屋。
一旦遭遇强拆:立刻报警,保存报警回执;全程录像,固定强拆主体;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续主张赔偿。
六、实务常见误区
口头承诺不要信,所有补偿落实到书面协议上再签字;签完协议再维权难度极大。
不要采取堵路、冲突等暴力方式,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不要超时效:复议60日、起诉6个月,过期将丧失法律救济权利。
七、宝鸡本地办理部门参考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征地主管部门,接收异议、听证申请、信息公开。
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接收行政复议申请。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县区政府的一审管辖法院。
执行依据:陕政办发〔2025〕13号《陕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宝鸡各县区政府、自然资源分局实施;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跟随集体土地整套征收流程。
分为三大阶段:批前前期工作→征地报批→批后实施与搬迁交付,缺少任一关键程序属于程序违法。
第一阶段:批前前期工作(报批之前全部做完)
步骤1: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县区政府)张贴地点: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公告栏+政府官网;公告期≥10个工作日。
内容:征收范围图、征收目的(公共利益)、调查时间;明确预公告发布后抢建、抢栽、突击装修不予补偿。
关键点:预公告起1年内必须提交征地申请,超期要重新发布预公告。
步骤2:土地现状入户调查确认(自然资源+乡镇+村)
对宅基地权属、房屋结构、面积、装修、院墙、果树、水井等附着物逐项清点登记。
调查表需要户主签字确认;拒签的,由乡镇干部、村民代表见证录像存档,调查结果村内公示。
区分合法宅基地面积、超占、违建部分,违建一般不予补偿。
步骤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定必备)
走访村集体、村民代表,收集群众对补偿、安置、社保意见,出具稳评报告;中、高风险不得上报征地申请。
步骤4: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县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社等部门拟定,包含:宅基地土地补偿(区片地价)、房屋重置成新补偿、附属物、搬迁费、安置方式(货币/安置房/另批宅基地)、被征地农民社保等全部内容。
步骤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核心征求意见环节)
在乡镇、村、组张贴+官网公示,公告期不少于30日,写明补偿登记时间、异议、听证申请渠道。
村民权利:
可以书面提异议;
超过半数村民认为方案违法不合理,政府必须组织听证;个人也可以申请听证。听证后可修改完善补偿方案。
步骤6:办理补偿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人携带不动产权证、宅基地审批手续、户口本,到乡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逾期不登记以调查结果为准。
步骤7:分户评估、协商签约
房屋、附着物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复核不服,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
逐户协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自愿签约,禁止空白协议、口头承诺。
达不成协议的,不强迫签字,将争议情况如实上报报批,不卡住整个项目报批。
步骤8:补偿资金、社保资金足额存入监管专户
土地补偿、房屋补偿、安置补助、社保资金全部足额到位存入财政专户;资金不到位,不予报批征地,落实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全部前期完成后,才能向上申请征地。
第二阶段:征地报批(政府内部审批)
步骤9:组卷上报征地申请
县区政府整理全套材料(预公告、调查确认表、稳评报告、补偿方案、听证材料、签约台账、资金凭证)上报审批。
普通宅基地集体土地: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
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报国务院审批。
没有省级/国务院征地批复文件,直接拆房占地,属于违法征收。
第三阶段:批后实施(拿到批复文件之后)
步骤10:正式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县区政府收到征地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发布正式征地公告,公告期≥10个工作日,张贴于乡镇、村、组;载明批复文号、批准机关、征收范围、补偿标准、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步骤11:对未签约户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大部分村民已签约,少数达不成协议,县区政府依法作出书面补偿安置决定,写明补偿明细、安置方案、搬迁期限,送达农户。
收到补偿安置决定:60日内行政复议,6个月内行政诉讼。
步骤12:拨付补偿安置费用
按照协议约定,把补偿款拨付到户;选择安置房的落实安置房源;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步骤13:搬迁、交付土地
已签约户:拿到补偿/落实安置房后,自行搬迁、交房。
拒不搬迁,又不复议、不起诉:县区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后才能强拆;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宅基地房屋。
步骤14:土地移交,办理国有土地手续
村集体交付土地,完成土地权属变更,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农户自查:判断征收程序是否违法的关键点
是否看到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正式征地公告三份公告;无公告直接谈签字,程序违法。
是否做入户调查、评估,调查表是否给你核对。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是否满30日,有没有给你提异议、申请听证的渠道。
是否有省政府征地批复;没有批复不得占地拆房。
未签协议,没有法院强制执行裁定,不能强拆房屋。
宝鸡本地对应办理部门
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征地组织实施、信息公开、接收听证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入户调查、补偿登记、协商签约。
县区政府:发布各类征地公告、作出补偿安置决定。
宝鸡市人民政府:针对县区政府补偿决定的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县区政府的一审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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