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同片区耕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区片地价=土地补偿费(40%)+安置补助费(60%),不含房屋、附着物、社保费用。最终以县区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为准。
一、宅基地土地部分补偿(土地,不含房屋)
宅基地不单独制定地价,执行同区片耕地综合地价;补偿款拨付村集体,农户分配不低于70%,集体留存不高于30%用于村内公益。
| 区县 | 区片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涉及乡镇参考 |
|---|---|---|---|
| 金川区 | Ⅰ | 64010 | 城郊、宁远堡镇近郊甘肃省人民... |
| 金川区 | Ⅱ | 63140 | 近郊片区甘肃省人民... |
| 金川区 | Ⅲ | 55000 | 宁远堡镇部分村庄(高铁项目执行56040元/亩) |
| 金川区 | Ⅳ | 50500 | 双湾镇远郊农村甘肃省人民... |
| 永昌县 | Ⅰ | 45150 | 城关、河西堡等乡镇;其余更低区片向下浮动 |
1亩=666.67㎡;甘肃农村宅基地法定标准:城郊≤133㎡/户(0.2亩)。
例:金川区Ⅲ片区宅基地0.2亩,土地补偿≈55000×0.2=11000元(仅土地,房子另算)。
二、宅基地上房屋补偿(重置成新价,第三方评估)
金昌没有全市统一固定单价,每个征地项目发布实施方案;永昌县抽水蓄能项目公开拆迁标准为本地参考基准(要再扣成新折旧):
| 房屋结构 | 永昌县项目重置单价(元/㎡) | 说明 |
|---|---|---|
| 钢混(框架) | 2100‑2550 | 楼房,带内外粉刷地坪 |
| 砖混 | 1650‑2050 | 农村砖砼平房/二层房 |
| 砖木 | 1350‑1550 | 砖墙木屋面 |
| 砖土木 | 1150‑1310 | 土墙体+砖前脸 |
| 土坯土木 | 700‑1000 | 老旧土坯房,折旧后更低 |
装修、围墙、门楼、地坪、水井、窖、圈舍、果树等院内附着物,单独清点评估补偿。
超占面积、违建、抢建房屋,一般不予补偿。
三、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项目方案确定)
搬迁费:金昌实务常见2000‑4000元/户,安置房期房项目一般发两次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自行过渡,700‑1200元/户・月,发放至安置房交付;选择货币补偿一般只给短期过渡补助或不发。
签约奖励:项目公告设置,按期签约搬迁给予,逾期无奖励。
四、安置三种方式(尊重农户意愿三选一)
重新批宅基地建房:有规划安置点,划拨新宅基地;补偿房屋重置、搬迁费;适合有宅基地指标乡镇。
安置房置换:实物安置,按合法面积或家庭人口核定安置面积,差价多退少补。
货币一次性补偿:宅基地土地补偿+房屋重置成新+附属物+搬迁补助全部给钱。
五、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社保资金单独计提,不得冲抵土地房屋补偿款;符合条件村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体系。
六、维权提示(补偿不合理时)
不要随便签协议,保留宅基地证、户口本、房屋照片录音。
向金川区/永昌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征地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省政府征地批复。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30日内,可以书面提异议、申请听证。
对评估结果不服: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复核不服申请专家鉴定。
收到补偿安置决定:60日内向金昌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没有法院强制执行裁定,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宅基地房屋。
核心底线:补偿不满意坚决不签协议;拒绝空白协议、口头承诺;所有诉求书面提交、留存全部凭证;严格遵守法定时效;禁止暴力对抗。
补偿不合理分两类:①征收程序违法(无公告、无省政府批文、评估违法);②分户补偿核算不公(土地低于区片地价、房屋评估压低、漏算附着物、安置不落实)。
一、第一步:固定全部证据(优先做)
权属证据:宅基地证/不动产权证、建房审批手续、户口本、老宅基地档案。
征收文件:征地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正式征地公告、分户评估报告、补偿明细单。拿不到文件,立刻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实物证据:房屋、院墙、门楼、圈舍、果树、水井拍照录像(标注时间);和镇政府、拆迁办沟通录音、微信记录、12345工单回执全部保存。
信息公开申请对象:金川区/永昌县自然资源分局,EMS邮寄,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留存快递底单。
需要公开材料:省政府征地批复、甘政发〔2023〕55号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机构选定材料、社保资金缴存凭证。
二、协商、异议、听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内优先,公告期≥30日)
1、书面提出异议(不要只口头)
向县区政府、自然资源分局、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异议书,写明哪里不合理:土地补偿低于区片地价、房屋重置评估过低、漏算附属物、安置无法落实等,写明你的诉求,EMS邮寄,保存签收凭证。
2、申请听证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示期内,书面申请听证提交县区自然资源局;超过半数村民对方案有异议,政府必须组织听证;个人也可以申请参加听证,提交身份证、宅基地权属材料。听证意见装入征地报批卷宗,固定程序证据。
3、对房屋评估结果不服(重要时效)
收到评估报告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复核结果仍然不服,向金昌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意见是房屋价值专业参考依据。
三、投诉举报渠道(并行使用,不能替代复议诉讼)
12345政务热线:登记诉求,留存工单编号,要求书面答复。
1233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举报未批先征、压低补偿、截留补偿款、程序违法。
12388纪委监委:发现工作人员逼迁、克扣补偿、挪用社保资金,实名书面举报。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可向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困难农户)。
提示:信访、投诉只是督办渠道,不中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时效,不能只等信访结果。
四、法定救济程序(协商无效后走司法救济)
1、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达不成协议,县区政府作出)
行政复议:60日内向金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免费)。
行政诉讼:收到决定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后不服,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起诉。
被告:作出补偿安置决定的金川区/永昌县人民政府;一审管辖: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甘肃法院诉讼服务网、小程序网上立案”。
实务提示:单纯对补偿标准高低有意见,不能直接起诉标准文件;针对你户的分户补偿安置决定、强制行为,才可以起诉撤销。
2、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甘肃集体土地争议路径)
对补偿方案标准不服:先向县区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向甘肃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再复议、诉讼。
五、遭遇强拆风险关键点
没有签订协议,没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定,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宅基地房屋。
一旦发生强拆:第一时间报警,保存报警回执;全程录像,锁定强拆实施主体;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一并主张财产赔偿。
法律禁止断水、断电、断路等方式逼迁,留存证据可以一并追责。
六、金昌本地办理部门参考
金川区/永昌县自然资源分局:征地实施、接收听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入户调查、补偿登记、协商谈判。
县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金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针对县区政府的行政复议。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县区政府的一审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责任主体:金川区、永昌县人民政府;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跟随集体土地整套征收程序;分为批前准备、征地报批、批后实施三大阶段,缺少关键程序属于程序违法。
第一阶段:批前准备(报批之前必须全部完成)
步骤1: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主体:县区政府;张贴于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公告栏+政府官网;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内容:征收范围图、征收目的(公共利益)、现状调查时间;预公告发布之后抢建、抢栽、突击装修不予补偿。
效力:预公告启动征收工作,但不等于正式征地。
步骤2:土地现状入户调查确认
由县区自然资源局、乡镇政府、村两委联合入户开展调查:
核查宅基地权属(不动产权证/老审批手续),区分合法面积、超占、违建;清点房屋、装修、院墙、圈舍、水井、果树等全部附着物。
制作调查登记表,需要户主签字确认;户主拒签,由乡镇干部、村民代表见证录像存档,调查结果村内公示。
步骤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批必备)
走访村集体、村民代表,收集群众对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保的意见,出具书面稳评报告;中高风险不得上报征地申请。
步骤4: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社拟定方案,内容包含:
宅基地土地补偿(执行甘政发〔2023〕55号区片地价)、房屋重置成新补偿、附属物、搬迁费、安置方式(另批宅基地/安置房/货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步骤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核心征求意见)
在乡镇、村、组张贴+官网公示,公告期不少于30日,写明补偿登记时间、异议渠道、听证申请途径。
农户权利:①书面提交异议;②多数村民认为方案违法,政府必须组织听证;个人也可以申请听证,听证后可以修改补偿方案。
步骤6:办理补偿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人携带不动产权证、户口本到乡镇办理补偿登记;逾期不登记,以入户调查结果为准。
步骤7:第三方评估、逐户协商签约
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房屋、附着物做重置成新评估;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申请复核;复核不服,向金昌市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自愿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严禁空白协议、口头承诺。
少数达不成协议,要如实记录,上报报批,不阻碍整个项目报批。
步骤8:补偿资金、社保资金足额存入监管专户
土地补偿、房屋补偿、安置补助、社保资金全部足额存入财政专户;资金不到位不予报批征地,落实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全部批前工作完成,才可以向上申报征地。
第二阶段:征地报批(政府内部审批)
步骤9:组卷上报征地申请
县区政府整理全套材料上报审批:
普通集体土地(宅基地):报甘肃省人民政府审批;
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报国务院审批。
关键点:没有省政府/国务院征地批复,直接占地拆房,属于违法征收。
第三阶段:批后实施(拿到征地批复文件之后)
步骤10:发布正式征收土地公告
县区政府收到征地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发布正式征地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张贴到乡镇村组,载明批复文号、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复议诉讼救济途径。
步骤11:对未签约户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多数村民已签约,少数达不成协议,县区政府依法作出书面补偿安置决定,写明补偿明细、安置方案、搬迁期限,依法送达农户。
收到补偿安置决定:60日内向金昌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步骤12:拨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与社保
已签约户:补偿款足额拨付到户;选择安置房的落实房源;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坚持“先补偿、后搬迁”,补偿不到位不得要求搬迁。
步骤13:搬迁、交付土地
签约农户拿到补偿/落实安置后自行搬迁交房。
既不签约、又不在法定期限复议、起诉,拒不搬迁:县区政府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宅基地房屋。
步骤14:土地移交,权属变更
村集体交付土地,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农户自查:判断征收程序是否违法要点
是否有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正式征地公告三份公告;无公告直接谈签字,程序违法。
是否入户调查、评估,调查表是否给你核对。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是否满30日,是否提供提异议、申请听证渠道。
是否具备甘肃省征地批复文件;无批复不得占地拆房。
未签协议,没有法院强制执行裁定,不能直接强拆房屋。
中律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