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全额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地价=土地补偿费(30%,归村集体)+安置补助费(70%);房屋、院落附属物另外评估补偿,不包含在区片地价内。
总补偿=宅基地区片地价+房屋重置成新+装修+院落地上附着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签约奖励+被征地农民社保。青岛各区片地价(单位:万元/亩,建设用地/宅基地直接适用):
| 区域 | 区片综合地价(万元/亩) |
|---|---|
| 市南、市北、李沧 | 30.9 |
| 崂山区 | 28 |
| 城阳区 | 12.5‑9.8 |
| 黄岛(西海岸) | 9.6‑5.5 |
| 即墨区 | 8.6‑5.0 |
| 胶州、平度、莱西 | 8.6‑5.0 |
1公顷=15亩;永久基本农田×1.2,未利用地×0.8;宅基地不打折,按建设用地全额计算。
一、农村住宅房屋补偿(三选一,农户自愿选择)
1.产权调换(安置房)
合法确权宅基地房屋,主流1:1面积置换;部分项目按标准宅基地户安置(如黄岛标准宅基地安置150㎡安置房);超出安置面积按建安价/市场价补差价;规划区内一般不再批新宅基地。
2.货币补偿
房屋按重置成新评估(结构‑折旧),参考区间(仅参考,以评估报告为准):
砖混:2400‑2800元/㎡
砖木瓦房:2000‑2300元/㎡
土木土坯房:700‑1100元/㎡
装修单独评估;院落、门楼、院墙计入地上附着物补偿。
3.划地重建(仅规划区外才有可能)
村集体可另行审批宅基地,只补偿房屋重置建设成本,不再给宅基地区位货币补偿。
无证房屋:2008年之前历史建成,一般按重置价70‑90%补偿;后期违建只给建筑残值;抢建不予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执行鲁自然资规〔2025〕2号)
仓房、院墙、水泥地面、机井、果树、大棚、厕所、沼气池逐项评估:
砖混仓房:260‑350元/㎡;简易棚:80‑130元/㎡
机井:3000‑8000元/眼
果树:幼苗5‑15元;初果30‑100元;盛果100‑600元/株
水泥地面:60‑100元/㎡
三、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青岛裁判口径)
搬迁补助费
货币安置:一次性8‑15元/㎡,单户保底800元;
产权调换(期房):计发2次搬迁,合计16‑30元/㎡;空调、宽带移机单独补偿。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
主城区:20‑30元/㎡/月;远郊区县12‑20元/㎡/月;
货币安置一次性发放6‑10个月过渡费;
产权调换超期回迁,过渡费双倍计发;多层过渡期一般≤24个月,高层≤36个月。
按期签约腾空奖励项目设置,不是法定必给;单户3‑6万元,或房屋总补偿5%‑10%;逾期取消全部奖励。
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法定强制)
社保资金单独计提,不低于区片地价10%,存入社保专户,不得从农户补偿款中扣减;失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年龄按月领养老金;未落实社保,农户有权拒绝签字。
五、维权实操要点(青岛)
征收前提:必须有山东省政府征地批复;没有批复属于违法征地。
收到分户评估报告: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复核不服10日内向青岛市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超期丧失该救济途径。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示期不少于30日;多数被征地人有异议,有权书面申请听证会。
达不成协议,区政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自然资源局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救济:收到文书60日行政复议,6个月行政诉讼;政府无权直接强拆,只能申请法院司法强制执行。
管辖:征收发生地的区/市自然资源局、区政府;可以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征地批复、公告、分户评估报告。
禁止暴力逼迁、断水断电;遇到违法逼迁,拍照录像、110报警留存回执,提起行政诉讼确认行为违法。
重要提醒:村委会、街道、征收办无权直接强拆房屋;只有法院裁定后,才可以司法强制执行。信访、投诉不会中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时效,不能只信访不起诉。
必备证据:宅基地证/确权档案、房屋照片录像、分户评估报告、各类征收公告、全部沟通录音,书面材料尽量EMS邮寄,留存快递回执。禁止签空白协议、不签明显偏低的一次性了结协议,口头承诺无效。
一、对评估报告结果不满意(房屋估价低、漏算院落、附属物)
时效严格,过期丧失该救济途径
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书面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写明漏项、计价错误,EMS邮寄留存回执。
复核结果仍然不服: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青岛市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走完复核、鉴定之后,仍不满意,可以在后续复议、诉讼中继续抗辩评估合法性。
二、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整体标准不服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示期不少于30日,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多数村民有异议,有权书面申请听证会,政府应当听取意见修改方案。
补偿标准争议前置程序:①先向区/县级政府申请协调;②协调不成,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③对省政府裁决不服:收到裁决60日内行政复议,或6个月提起行政诉讼。
提示:针对《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违法逼迁,不需要协调前置,可以直接复议、起诉。
三、收到关键法律文书(高危文书,务必守住时效)
1、《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谈不拢时,区政府单方作出补偿决定,写明补偿明细、搬迁期限。
救济:收到文书60日内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决定,责令重新公平补偿。
2、《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司法强拆前置)
风险最高,到期不维权,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救济:收到之日起60日复议、6个月起诉;维权期间,征收方不得自行强拆,只能等待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后才可拆除。
四、信息公开、投诉施压
政府信息公开:向区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公开:征地预公告、山东省征地批复、正式征收土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分户评估报告,核查征收手续是否齐全;没有省级征地批复,属于违法征收。
投诉渠道:
区/市自然资源局,反映违法征收、补偿不合理;
12345政务热线,留存工单编号;
向街道、乡镇提交书面异议,EMS邮寄留存底单。
五、遇到违法逼迁(断水断电、骚扰逼签、偷拆)
全程拍照录像,记录人员、现场;拨打110报警,索要报警回执,固定违法证据。
就逼迁行为,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确认行为违法;房屋被违法拆除,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主张房屋、装修、屋内物品损失。
六、兜底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知道行政行为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免费受理。
行政诉讼:知道行政行为起6个月内向对应区基层法院立案;对复议不服,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起诉。
生效文书对方不履行,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两套实操维权路径(青岛本地)
路径A:征收手续齐全,只是补偿金额偏低
保存全套证据→对评估报告走复核、专家鉴定→补偿方案公示期书面异议、申请听证;协商谈判;收到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60日复议、6个月起诉。
路径B:怀疑征收本身违法(无征地批文、缺少公告、程序违法)
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全套审批文件→向自然资源部门投诉违法征收;同步协商;拒不纠正,直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第一阶段:征收前期报批(向上申请征地批复,维权黄金窗口期)
步骤1: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区、县级政府发布,在乡镇(街道)、村、村民小组张贴+政府官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载明征收范围、公共利益征收目的、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预公告发布后,范围内禁止新建、翻建、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农户操作:拍照录像留存公告原件。
步骤2:土地现状入户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然资源、街道、村工作人员入户清点:宅基地权属、房屋面积、房屋结构、装修、院墙、仓房、水井、果树等全部地上附着物,制作调查表、登记确认表。
签字前逐项核对面积、附着物;对结果有异议,当场书面备注,不要盲目签字;拒签的,工作人员见证人公证登记,登记依然有效。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征地报批必备材料。调查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农户可提出复核异议。
步骤3:拟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方案包含:区片综合地价、房屋补偿、安置方式(货币/产权调换)、搬迁费、过渡费、被征地农民社保。在村、街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写明补偿登记时间、异议渠道、听证权利。
农户权利:
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建议EMS邮寄留存回执;
多数被征地村民认为方案违法,有权书面申请听证会,政府应当听取意见修改方案。
步骤4:办理补偿登记
农户携带宅基地证/不动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权属登记;逾期不登记,以入户调查结果为准。
步骤5:房地产评估,协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选定评估机构,对房屋、装修、院落附属物做重置成新评估,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复核不满意,10日内向青岛市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超期丧失该救济途径。
征收部门与农户协商,签订书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写清补偿总额、安置方式、付款时间、搬迁期限;拒绝空白协议、拒绝口头承诺。
部分农户达不成协议,政府要如实写入报批材料,继续向上申报征地,不得阻碍报批流程。
步骤6:上报申请征地批复
全套前期材料上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极少数报国务院)审批,下发征地批复文件。
关键点:没有征地批复,不能实施强制搬迁。
第二阶段:征地批复下达,正式实施征收
步骤7:发布正式《征收土地公告》
收到征地批复15个工作日内,区/县政府张贴+官网公示;写明批复文号、征收范围、补偿安置方案、救济途径,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步骤8: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签约户兑付补偿
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足额计提到位,社保补贴不得从农户补偿款扣除。
已经签约农户,补偿款足额到位之后,再组织搬迁(先补偿后搬迁);落实货币补偿或者安置房。
第三阶段:达不成协议(不签字农户)完整司法强拆法定链条
政府、街道、村委会无权直接强拆房屋,必须走完全部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步骤9: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针对未签约农户,区政府作出补偿安置决定,写明完整补偿明细、安置方式、搬迁期限、复议诉讼权利,依法送达农户。
救济:收到文书60日内行政复议,或6个月提起行政诉讼。
步骤10:自然资源部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送达被征收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房屋。
救济:同样60日复议、6个月起诉;维权期间征收方不得自行强拆。
步骤11: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下达催告书,再次限期履行搬迁交地。
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不起诉,又拒不搬迁交地,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查,作出准予/不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只有法院裁定准予,才可以实施拆除。
青岛本地实操重要提示
怀疑征收违法,可以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征收预公告、征地批复、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分户评估报告,核查手续是否齐全。
遇到断水断电、逼迁、偷拆:拍照录像,拨打110报警,索要报警回执,固定证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确认行为违法。
信访、投诉不会中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时效,不能只信访不起诉。
经济困难拨打12348,向区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中律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