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起,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正式实施,明确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无效,即使劳动者自愿放弃或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仍需强制缴纳社保。新规最大亮点在于新增经济赔偿责任: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工作10年的员工可主张10个月工资赔偿,倒逼企业规范参保。
一、社保补缴的适用情形与操作要求
1. 单位未缴/漏缴社保的补缴责任
法定强制补缴: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必须为员工补缴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个人无法单独操作补缴,需由单位主动办理。
补缴范围:涵盖在职期间全部未缴时段,例如郑先生案例中,尽管其离职已12年,但法院确认劳动关系后,单位仍需补缴2010-2013年社保。
2. 特殊群体补缴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需按月缴费,断缴后通常无法事后补缴,仅在政策红利期(如2022年特困行业缓缴政策)可补缴特定时段费用。
临近退休人员:社保未缴满15年的补救方式包括按年补缴(需缴滞纳金)、延迟退休(最多延后3年)、一次性补缴(部分地区收紧)或转为居民社保。
二、社保补缴的维权时效与例外情况
1. 劳动仲裁时效限制
一般原则: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如郑先生2013年离职,2024年才申请仲裁,因超时效被驳回赔偿请求。
例外情形: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社保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但离职后超过1年再主张,可能丧失胜诉权。
2. 补缴不受时效影响的情形
社保补缴义务独立于时效:即使超过仲裁时效,只要劳动关系已被确认(如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单位仍需补缴社保。例如郑先生虽未获赔偿,但单位最终同意补缴其12年前的社保。
三、2025年新规下的企业与个人应对建议
1、企业端:合规风险与补救措施
9月1日前自查补缴:针对历史未缴社保员工,需在新规实施前完成补缴,避免额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N个月工资)。
规范用工协议:删除“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等无效条款,明确社保缴纳为法定义务,避免纠纷。
2、个人端:权益维护与操作指南
定期核查社保记录:通过社保局官网或APP查询缴费情况,发现漏缴及时要求单位补缴,避免拖延至超时效。
跨区域社保转移:换城市工作时,男性不满50岁、女性不满40岁可办理社保跨省转移,确保缴费年限连续。
四、社保补缴的核心原则
单位主导性:补缴必须由单位办理,个人无法单独操作,需主动与单位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劳动关系后要求补缴。
长期权益优先:社保断缴影响医保报销、养老金领取等,即使短期多拿现金,也可能因小失大,新规通过法律倒逼机制强化了社保的“安全网”作用。
2025 年职工社保补缴条件因补缴原因和险种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补缴:
单位原因导致断缴:单位需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补缴申请,并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员工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单位按照规定补缴断缴期间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个人原因导致断缴:一般情况下不能补缴。但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部分地区允许补缴断缴的养老保险,如北京规定在 2011 年 7 月 1 日前参保、延长缴费 5 年后仍不足 15 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 15 年。外地户籍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限制较多,因工作变动等个人原因断缴,大部分地区不支持个人补缴。
2、医疗保险补缴:
断缴 3 个月内:多数地区规定,医保断缴不超过 3 个月,及时补缴后,次月可恢复医保待遇,单位补缴时按与养老保险类似的流程提交申请和材料。
断缴超过 3 个月:各地政策差异较大。有些地区不允许补缴,重新参保后需经过 1-6 个月不等的等待期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如深圳规定断缴超过 3 个月,连续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再次参保需连续缴费满 6 个月后才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有些地区虽允许补缴,但除了补缴费用,还可能需缴纳滞纳金,且补缴后等待期也可能较长,如长沙规定断缴超过 3 个月补缴的,从缴费到账之日起 90 天后享受医保待遇。
3、其他险种补缴:一般不支持个人补缴,如果是单位原因导致断缴,单位应及时向社保部门申请补缴。
职工社保补缴因单位原因和个人原因有所不同,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单位原因导致断缴
准备材料:一般需要提供《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补缴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职工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或者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发放明细表、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等。若一次性补缴三年以上,无法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能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相应文书的,还需签署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承诺书。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部分地区支持网上办理,单位可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或社保部门官方网站,在相关业务模块中选择社保补缴申请,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
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携带补缴所需材料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补缴,审核通过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生成补缴计划,传递至税务部门征收,单位按规定缴纳费用。
二、个人原因导致断缴
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部分地区允许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断缴的养老保险。如北京规定在 2011 年 7 月 1 日前参保、延长缴费 5 年后仍不足 15 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 15 年。补缴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外地户籍人员:一般来说,外地户籍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限制较多,因工作变动等个人原因断缴,大部分地区不支持个人补缴,只能由新单位续缴,或在符合条件时办理社保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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