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参保范围与险种
1、强制参保险种
国企需为全体职工缴纳 “五险”:
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全额承担,个人无需缴纳)。
注:国企外派、劳务派遣等员工均纳入参保范围,不存在豁免情形。
2、登记时限要求
国企自成立 / 用工之日起 30 日内,需为单位及职工办理社保登记;
登记信息变更或企业注销时,30 日内需办理变更 / 注销手续。
二、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1、基数确定依据
以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含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收入),设上下限:
下限:当地社平工资的 60%(如北京 2025 年养老保险下限 6821 元);
上限:当地社平工资的 300%(如北京 2025 年上限 35283 元)。
工资不足下限按下限缴纳,超上限按上限缴纳,杜绝 “按最低标准一刀切”。
三、2025 年最新缴费比例
险种 | 单位比例 | 个人比例 | 特殊说明 |
养老保险 | 16%-20% | 8% | 央企 / 石油电力等行业可保留 20% 比例 |
医疗保险 | 8.5%-10% | 2% | 深圳户籍额外加征 1% 地方补充险 |
失业保险 | 0.5%-1.9% | 0.5% | 地区差异显著 |
工伤保险 | 0.2%-1.9% | 0% | 按行业风险等级核定 |
生育保险 | 0.5%-1% | 0% | 部分地区与医保合并征收 |
四、缴纳流程与资金管理
1、申报与缴纳
按月申报缴费数额,未申报则按上月 110% 核定;
个人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资金全额存入社保专户,不得减免。
2、账户划分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入统筹账户,个人 8% 入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额划入医保卡。
五、国企特殊政策与责任
1、全国统筹影响
2025 年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国企缴费标准进一步统一,但允许效益好的企业通过企业年金补充养老(缴费上限为工资总额 12%)。
2、法律责任
未按时缴纳:按日加收 0.2% 滞纳金,逾期将处 1-3 倍罚款;
伪造基数或拒缴:直接责任人最高罚 3000 元,企业列入失信名单。
3、补缴规定
断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需补缴单位及个人部分;无劳动关系则不可补缴,可转为灵活就业身份续缴。
一、单位核心操作流程(全程主导)
1. 前期准备:社保开户登记
办理时机:国企自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
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单位公章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办理渠道:
线上通过当地 “企业开办一窗通” 系统同步完成,线下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材料,15 日内可领取社保登记证。
2. 员工参保登记(入职必办)
办理时限:员工入职 30 日内(含试用期)
分类材料清单:
员工类型 | 核心材料 | 特殊材料 |
新参保职工 | 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一寸照片 | 无 |
续保职工 | 身份证复印件、原社保停保证明 | 跨省转入需提供原参保地缴费证明 |
编内职工 | 入编批文、工资基金表 | 《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信息表》 |
实习 / 规培人员 | 实习协议、个人承诺书 | 医学规培生还需提供委培协议 |
操作方式:
登录当地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如山东电子税务局)提交信息,部分地区需线下窗口核验纸质材料。
3. 缴费申报与缴纳(按月执行)
基数申报:每年 4-6 月申报上年度月均工资,系统自动校验上下限(如北京 2025 年 6821-35283 元),申报后 15 日内公示。
费用核定:采用 “人社核定、税务征收” 模式,社保部门生成缴费数据后推送至税务系统。
缴纳渠道:
线上: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支持三方协议、微信 / 支付宝缴款)
线下:税务服务窗口或银行柜台现场缴费
时限要求:每月 1-20 日完成缴纳,逾期按日加收 0.2% 滞纳金。
二、个人配合与权益验证
1. 需个人提供的支持
入职时提交完整身份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注明 “社保专用”);
核对 HR 公示的缴费基数,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异议需 10 日内提出)。
2. 费用代扣与账户查询
扣款方式: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与单位缴费一并存入社保专户;
记录查询:
官网:登录国家社保服务平台(si.12333.gov.cn)下载参保证明
APP:当地人社 APP(如 “济南人社”)查询实时缴费状态
线下:社保卡服务网点打印缴费明细
一、先明确:基数不足的 2 类核心情形
1、未达法定标准
实际工资高于当地社保基数下限,但单位按下限申报(如北京 2025 年养老保险下限 6821 元,若月薪 8000 元却按 6821 元缴纳);
工资在上下限区间内,但单位未按 “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含奖金、津贴)申报,仅按基本工资核算。
2、基数调整后需补差
当年基数上下限上调后,单位未补缴此前月份的差额(如上海 2025 年基数从 12183 元上调,1-6 月按旧基数缴纳的部分需补足差额)。
二、四步维权流程:从协商到法律追责
第一步:核查确认,固定证据(关键前提)
1、算清应缴基数
登录国家社保服务平台(si.12333.gov.cn)或当地人社 APP,查询当前缴费基数;
对比个人上年度工资流水(含年终奖、季度奖),按 “月均工资总额” 计算法定基数(需在当地上下限内)。
2、必备证据清单
近 12 个月工资条、银行代发工资流水(盖银行章);
社保缴费记录(官网下载或线下打印);
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个税缴纳记录。
第二步:优先与单位协商整改
1、沟通要点
向 HR 提交《基数调整申请》,说明 “实际工资 XX 元,当前基数 XX 元,需调整至 XX 元”,附工资流水等证据;
要求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调整生效时间及差额补缴方案(单位需补缴单位部分,个人补缴个人部分,不得转嫁成本)。
2、协商不成的信号
单位以 “统一按最低标准缴纳”“试用期暂不调基” 等理由拒绝(均违法,试用期也需按实际工资参保)。
第三步:行政投诉,强制单位整改
投诉渠道(二选一,推荐线上)
渠道类型 | 操作方式 | 处理时限 |
线上投诉 | 登录当地 “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在 “社保稽核” 专栏提交材料 | 60 日内办结 |
线下投诉 | 携带证据到社保经办机构稽核科提交书面投诉书 | 同线上 |
1、监管部门权责
社保部门受理后会开展核查,若属实:
责令单位 15 日内补足差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原指南 “0.2%” 为笔误,法定标准为万分之五);
拒不整改的,处欠缴金额 1-3 倍罚款,直接责任人最高罚 3000 元。
第四步:法律途径,主张权益赔偿
1、劳动仲裁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主张:① 补缴基数差额;② 因未足额缴纳社保导致的待遇损失(如养老金少发、医保个人账户不足等);
举证关键:工资流水证明实际收入,社保记录证明基数不足。
2、诉讼兜底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 15 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单位长期恶意低报基数,可同步向税务部门举报(社保费由税务征收,可核查企业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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