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发布的相关通告,2025年北京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1、企业职工:自2025年7月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81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162元。企业和职工按照该基数范围,依据各自的缴费比例进行缴费。
2、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可在7162元和35811元之间选择月缴费基数。若选择上限35811元,则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162.2元(35811×20%),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58.11元(35811×1%);若选择下限7162元,则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32.4元(7162×20%),月缴纳失业保险费71.62元(7162×1%)。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84.92元,不区分缴费基数。
此外,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产生的补差金额将在2025年10月处理生成,无需单位申报,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的单位,不计征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因缴费基数调整的补差部分,个人在2025年10月-12月征期内完成补收金额缴纳的视为按时足额缴纳,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2025年北京社保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均为0.5%。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不同,在0.2%-1.9%之间浮动,个人无需缴纳。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8%,个人缴费比例为2%,另外个人每月还需额外缴纳3元大病统筹费用。
在北京,社保断缴后的补缴情况因断缴原因和人员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单位原因导致断缴:如果是单位漏缴、欠缴等“该缴没缴”的情况,由单位负责申请补缴。职工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单位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缴费管理”进入“单位申报个人补缴申请”模块上传材料进行补缴申请,也可前往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这种情况下,只要劳动关系能证明连续,补缴年限可以往前追溯更久。
灵活就业人员合理原因断缴: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因收入波动、忘记缴费等“个人合理原因”断缴,近5年内的断缴部分可以补缴。可登录“北京人社APP”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传身份证、之前的参保记录、断缴说明(如收入证明、失业证明等)进行申请,也可前往参保地的社保经办窗口,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办理。
个人主动辞职后断缴:若因主动辞职后自己未续缴,且没有合理理由,这种情况大部分无法补缴。
此外,断缴后能补缴的险种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不补。同时,补缴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但断缴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医疗保险需在补缴次月才能重新享受门诊、住院报销待遇。并且,若涉及购房、落户、购车等资格审核,因单位漏缴导致断缴并补缴的,一般算“连续”;但因个人原因补缴的,部分资格审核可能不认,具体要看相关政策细则中的“连续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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