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医保异地报销有以下新规定:
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1、统一基金支付政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
2、明确备案人员范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前者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后者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等。
3、规范备案有效期限: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参保地可设置变更或取消备案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4、允许补办备案和外伤结算: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其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出院自费结算后补办备案手续的,可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可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5、支持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的,可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6、合理确定报销政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二、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支付管理:
2025年底前,所有省份要将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包括按病组(DRG)付费和病种分值(DIP)付费两种形式。就医地医保部门要统筹做好病种分组和病种权重、费率、系数等核心要素管理及配套措施,省级医保部门要落实好统筹管理责任,逐步实现按病种付费政策、技术标准和服务管理统一。
医保异地报销和本地报销比例不一定一样,具体情况取决于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及备案类型等因素。一般来说,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报销比例可能与本地相同,未办理备案的则通常低于本地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退休后异地居住、陪读等连续住满6个月的人员,办理该备案后可享受和参保地一样的报销比例。例如广东深圳的李大爷退休后在海南带孙子,2025年3月将临时备案改成长期备案后,报销比例从60%涨到85%。
常驻异地工作备案:被公司外派超过6个月的职工,办好该备案后报销比例不打折,还能直接结算门诊费用。如江苏的小张被派到成都分公司,2025年4月办好备案后,在成都看感冒的费用报销和在南京看病一模一样。
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因短期出差、旅游等突发疾病临时异地就医,办理该备案后报销比例可能会低于本地。如北京职工医保在本地住院能报85%,临时备案去外地可能只报70%。不过,急诊抢救不用提前备案,看完病后30天内补备案,报销比例和备案后一样。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若既未办理备案,也不属于特殊情况异地就医,大多数地区会大幅降低报销比例,可能降至30%以下,甚至有些地区会不予报销。
医保异地报销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一、基本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医保卡),若为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患者签字的代办委托书(部分地区需要)。
异地就医备案表:线上备案的可打印备案成功的截图,线下备案的需携带纸质备案表。
医疗费用发票:医院出具的正规电子或纸质收费票据,需盖有医院的收费专用章,票据上的患者姓名、住院时间、费用总额等信息应清晰完整。
费用明细清单: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应包含床位费、检查费、药品费、手术费等每笔开销的单价、数量和金额,需为医院打印的正式版本并盖有费用核对章。
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出院小结是医院对患者住院期间病情、治疗过程、出院医嘱的总结,要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诊断证明则是明确患者所患疾病的证明,部分地区报销特定疾病时必须提供。
二、特殊情况材料
急诊情况:若为急诊未备案,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急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急诊病历等。
生育住院: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准生证)。
工伤住院: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
使用特殊药品或内置材料:使用限制性药品的需提供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使用钢板、支架等内置材料的需提供内置材料说明书或条形码。
意外伤害就医: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长期异地工作或居住:长期异地工作的需提供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外派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等;长期异地居住的,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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